赵天明在剧组,帮助工作人员收拾好拍摄现场,才和大家一起放工散去。
《倩女幽魂》是新艺城影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影片,不过承制方是徐科的电影工作室。
徐科是“新艺城七怪”之一,前几年帮助刚成立的新艺城迅速在港岛电影圈立住脚,公司赚钱之后,原本合作无间的七人创作小组,不可避免地产生利益纠纷,走向分崩离析。
徐科不是新艺城的股东,给新艺城拍的电影票房大卖,赚得再多,他个人也拿不到太多钱,而且在创作上还要受到身为公司股东的麦加等人的干涉,不能随心所欲地拍自己喜欢的电影。
赚不到钱,再加上创作上不自由,让徐科心生转投嘉禾电影公司的想法。
最终还是新艺城的幕后老板,金公主院线的三位创始人之一的冯秉仲出面挽留,帮助徐科成立了他自己能够全权掌控的电影工作室,才让他继续留在新艺城的体系里。
实际上已经从新艺城独立出来,自负盈亏,只是名头仍然挂在新艺城之下而已。
徐科的电影工作室,综合实力自然没法和作为现如今港岛电影巨头之一的新艺城相比,电影工作室的在职员工没有几个。
像赵天明这样的小武师,都是为了拍摄《倩女幽魂》,临时招募的,签的只是这部电影的短约。
薪水很一般。
《倩女幽魂》的拍摄档期差不多是1个月,赵天明做武师的薪水是8000港币。
被徐科指派出演只有两场戏的过路生,能多赚1000港币片酬。
加起来的收入就是9000港币。
此时内地普通职工的年收入,还不到2000块,赵天明一个月就能赚9000港币,看上去很多。
但是,198年,港岛的平均月工资已经有6000港币。
许关杰六七年前给新艺城拍《最佳拍档》,片酬已经达到200万港币。
周润法出演《英雄本色》之前,被港岛电影圈称作“票房毒药”,片酬仍然有二三十万港币。
凭借《英雄本色》咸鱼翻身,从“票房毒药”转变为“票房灵药”之后,片酬一路飙升,短短一年的时间,已经上涨到100万港币以上。
王竹娴现如今在港岛电影圈还不算一线,又是主动争取到的出演《倩女幽魂》的机会,片酬要比市场价低一点,也有20万港币。
和他们相比,赵天明的9000港币就不够看了。
肯定不够他在港岛买房,甚至连在闹市区租房都不太够,前两年赵天明还住过九龙城寨,不过今年九龙城寨已经被确定拆除,政府开始迁徙居民,赵天明就搬到西贡的清水湾大浦仔附近,主要是为了方便去位于这里的邵氏影城出工拍戏。
邵氏电影公司虽然已经在1985年宣布停产,把邵氏院线租给德宝电影公司,更名德宝院线,不过邵氏影城却保留下来,继续经营。
以港岛电影圈现如今一年能拍100部电影的规模,邵氏影城不缺工开,光是场地租金都能收到手软。
况且还有和邵氏同为一家的无线电视台,每年也要用邵氏影城的场地拍摄大量电视剧集。
这就和赵天明上辈子做横漂,借助横店影视城的资源找活儿一样,现在是借邵氏影城的资源找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