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无边,赤日炎炎。
手脚忙乱的卡拉扬和妹妹卡拉梅,没完没了,还在继续好一阵骚操作。
割脉。
驼血汩汩。
鲜腥的驼血,味道浓烈,飘散漠空。
狂饮。
好生畅快,就像在天宫瑶池,畅饮琼浆玉液。
这驼血鲜腥的味道,竟吸引来了一群大漠苍蝇。
三三四四,五五六六的苍蝇们逐血而来,它们嗜血成性,对鲜香的血趋之若鹜。
“嗡嗡嗡……”
“嗡嗡嗡……嗡嗡嗡……”
那些讨厌的苍蝇嗡嗡地叫着,纷乱地落在碗边,不劳而获,且急切地想要分一杯羹,真是特么不要苍蝇家族的臭脸。
有的苍蝇嗜血心切,就像飞蛾扑火一般,不顾一切地掉进血碗里,扑腾着喝血,又因害怕被人主吞噬,匆匆几口,又避免被吞噬,拼命地挣扎着飞走。在它们抖动翅膀上沾着的血时,血滴就飞溅出来,洒到了卡拉扬兄妹的脸上,弄得他们一脸桃花般的血迹,点点滴滴,花花搭搭,别样漂亮。
其实,卡拉扬兄妹刚开始痛饮驼血的时候,他们有些喝不习惯。那血腥的液体刚触碰到舌尖,一股强烈的不适感瞬间传遍全身,难喝至极。
当他们强忍着不适喝下几口之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起初让人无法忍受的腥味渐渐消弭,转而出现了一股鲜香温润的味道,就如同久旱的土地迎来了甘霖,让人欲罢不能。
要知道,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品尝到水的滋味儿,身体干渴得如同大漠中的沙砾,对水的渴望达到了极点。在这种极度的渴求之下,那原本腥涩难闻的味道也变得不再重要,他们尽情地喝着,还喝出驼血的鲜香,让他们贪婪地狂饮,仿佛要把这野骆驼身上的血喝干汲尽。
“哈哈哈……”卡拉扬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咽下一口唾液,昂头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在这空旷的大漠中回荡,充满了畅快与满足。
这欢快的笑仿佛具有传染性,卡拉梅也被哥哥快乐的情绪所感染。得到驼血滋润的她,满脸红润,面如桃花,笑声如同银铃般清脆响亮。
她兴奋地说道:“比鸵鸟好喝,错,比驼奶好喝。”
显然,还显稚嫩如葱的卡拉梅乐昏了头,以至于词不达意。
在这荒凉的大漠中,这温热的驼血成为了他们生存的希望,也是他们继续前行的力量源泉。尽管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但最终他们获得了这份独特的滋润与满足。
他们喝饱了驼血,十分满足。
在他们品尝完驼血,要杀野驼,像迪拜的土豪那样烤整只驼的时候,意外在他们忘乎所以的时候发生了,让他们惊愕,猝不及防,吓得喊娘。
在喝了一些驼血,喝得很累,也很满足的时候,卡拉梅说:“喝了驼血,很爽,身上也有了力气,脸蛋也有些发烫。”
卡拉梅说着,摸摸自己微微发烫的巴掌小脸,心想,不会坏菜吧,她忽然紧张羞涩起来,脸蛋越发红润。
卡拉梅在美食学院上导师的美食课的时候,她的导师说到鹿血可以壮阳,不论男女喝了鹿血,就会浑身燥热,欲火熊熊,会冲动,想做那种事情……
卡拉梅暗想,特么的,我不会被驼血搞得发春了吧,想找小帅哥发疯吧,但我身边没有小鲜肉帅哥,只有自己的哥,总不能跟自己的亲哥乱伦吧,这害人的驼血,真是坑爹啊。
“你喝过驼血,小脸真红啊。”卡拉扬哪壶不开提哪壶地说。
“我们可以杀驼,烤着吃肉了。”卡拉梅怕被欲望诱惑,怕做出乱伦之事,丢苹果星球自由帝国的脸,赶紧转移话题。
“刚喝完血,有点儿累,稍事休息,等会儿杀驼。”卡拉扬慢悠悠并不急着杀驼,他需要休息一会儿,攒些劲儿再杀。
卡拉扬小歇的时候,学着诗仙李白的模样,面对着野骆驼,面对大漠苍野,在朗声念诵着改编版的诗歌:
“君不见大漠之驼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野骆驼、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