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刘菁却不依不饶地扯住了林阳的衣服。
“喂,林阳,你把话说清楚……”
心急如焚的林阳被这么一拦,本就恼火的内心彻底被点,他转过头去,那双眼眸之中满是寒意。
“松手!”
前世的林阳纵横商场数十年,早就养出一副不怒自威的气势,刘菁此刻不过只是一个狐假虎威的普通女生,哪里受得住林阳这般眼神。
当即竟是被吓得后退了一步。
见对方松手,林阳马不停蹄地离开天台朝着楼下跑去。
此刻的他,只有一个念头。
一定要见到王思思。
亲口告诉她,自己爱她。
这辈子,自己绝对不会再辜负她。
见林阳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刘菁只感觉一股气堵在胸口怎么都出不去。
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胸口一阵起伏,波涛汹涌。
在刘菁看来,林阳不过只是一条围着自己转的狗,自己让他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
现在居然敢凶自己了?
当真是倒反天罡了!
一想到这,她也跺了跺脚,气呼呼地放狠话。
“好你个林阳,居然敢用这种态度和我说话,以后就算你跪在我面前,我也不会再搭理你一句!”
刚走到阳台门口的林阳自然也听到了刘菁放下的狠话,心头不由得冷笑。
你是个什么东西?
老子巴不得你再别搭理老子了。
重活一世的他脑子又没瓦特,自然不可能再去当刘菁这种人的舔狗了。
很快,林阳便是跑到了高三三班的门口。
说来惭愧,林阳根本不记得王思思在哪个班,还是他看了王思思的日记才知道的。
一通跑,也让他有些气喘吁吁。
他的到来也是让高三三班的同学们全都好奇地看向他。
毕竟上高中时候的林阳也算是校园风云人物,虽然学习成绩不算太好,但却是扎市一中篮球队的队长,更是凭借着高挑的个子和清秀的外貌,被评为扎市一中的校草。
当然,最出名的则是他的痴情人设。
高中整整三年,围绕在刘菁的身边,像条卑微的忠犬一般嘘寒问暖。
他的行为卷到扎市一中的情侣分手率居高不下。
毕竟恋爱中的女生张口就是,你看林阳这么帅,还对刘菁这么好,你怎么能这样?
林阳自动忽略那些好奇的目光,一双眼眸在教室里快速地扫荡着。
很快林阳便是在第四组第三排靠左的位置找到了自己魂牵梦萦的人。
少女如丝绸般的乌黑秀发自然垂落,五官精致,皮肤如奶油般白皙,圆润的鹅蛋脸承托的她无比的甜美。
只是眉眼间那如万古不化坚冰的寒冷,却是将那甜美的气质破坏得一干二净,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尊贵感。
此刻的王思思正低着脑袋背着英单词。
阳光穿过窗外的树叶,形成丁达尔效应照在少女的身上,显得无比的柔和。
似乎是感受到了林阳的目光,王思思也抬起了脑袋。
在和林阳的目光相撞的瞬间,她微微一愣,看向林阳的眼神中带着疑惑和冰冷。
如果不是林阳从王思思的日记里得知对方这会儿已经喜欢上自己了,光是这刺骨的眼神,谁会自作多情的以为对方喜欢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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