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一辈子过去了。
旺财被宁远埋在宁家镇后山,一棵被旺财标记过的大树下。
笔直粗壮的树干上刻着七个歪歪扭扭的大字“旺财墓边摇钱树”。
晚霞染红了天,宁远依旧伫立在爱犬坟前,精致容颜上还残留着几分凄哀。
“哈哈,旺财摇钱够般配,这样你应该不会感到孤独吧。”
看着自己用心刻出的丑字,从小便是孤儿的宁远心里很不是滋味,曲终人散,是时候和自己的好朋友说再见了。
“旺财,十年相伴,一路走好!”
宁远深鞠十躬,落寞远去。
夕阳西下,断肠人独自回家。
大树浆液未干,像是在哭泣:痛,太痛了。
次日清晨,一缕缕炊烟从宁家镇升起。
大学刚毕业,宁远便回到了镇里,建设家乡,这一建一设就是六年。
又是新的一周,按部就班的生活即将重蹈覆辙。
宁远揉了揉红润的眼眶,睡意朦胧,拖着一柱擎天的身子,走向窗边。
打开窗门透透气,望向窗外的第一眼便落在后山。
这一望,睡意瞬间溃散。
荒凉的后山,此刻居然飘升着袅袅白烟。
各种念头闪击着宁远的大脑,宁远只觉得心中一紧,慌忙向后山跑去。
后山,晨风微起,似乎透着一丝阴森凉意。
宁远大口喘着粗气,不敢歇息,离爱犬之墓越近,心底不详的预感越发浓郁。
翻过一个小山包,目的地终于映入眼帘。
“不!!!”
望着眼前的一幕,宁远惨喝一声,怒火横生。
那墓上正架着一口古朴的没有盖子的大锅,浓浓烟气滚滚而出,墓坑里早已没有旺财的尸体,取而代之的是一堆烧得正旺的柴火。
锅前是一位黑衣人,背对宁远,佝偻着身子,席地而坐,身旁还丢着好几根啃得精光的骨头。
好似没有察觉宁远的到来,黑衣人依旧低着头,吧唧着嘴,津津有味。
宁远怒目圆睁,不由分说,抓起钥匙串上的小刀,冲向黑衣人,誓必为旺财讨一个说法!
然而还未等宁远靠近,那黑衣人竟是直接出手,油光闪闪的右手向后一挥,宽大的袖口冲着宁远一抖,一股浓烈的酱香气味顿时扑面而来,自鼻中冲入宁远大脑。
这一冲,头昏目眩。
不好!
宁远心中暗道不妙,赶忙捂住口鼻。
可为时已晚,前后不到一息,宁远强撑着身体,没踉跄几步,直接昏倒在地。
“嗝~”
自始至终,黑衣人都未回头,又在手中大骨上啃食了几口,随后扭头对旁边的空气打了个嗝,竟开口道:“旺财兄,这小子对你还真不错,把你养得比自己都肥。你之大,一锅炖不下啊。”
“再看看你,真是狗不干人事,这么重要的决定为什么要瞒着他?”
话音刚落,黑衣人周身的空间似是扭曲了一下,须臾,他身旁便漂浮出现一个白色虚影,是一位近乎透明的白发者。
“哼,谁让这小子给我取这么土的名字。”
“嗯……富贵兄所言极是,理由很好下次别编了。”
没有理会黑衣人的调侃,白发老者悠悠飘到宁远身前,面容和蔼,目光温和,虚无的手掌从宁远脸庞轻拂而过,一番追忆,满眼都是幸福。
“相伴十年,我们一起旅行游历,看片追剧,听品曲,与我相谈甚欢。在这小子身上,我仿佛还感受到当年的赤子之心,这让老夫我越发的喜欢。”
白发老者顿了顿,望向黑衣人:“老周,言归正传,我滋味如何?带上他,值当不值当?”
“呵呵,我还就馋你这身子。”黑衣人瞥了眼沸腾的大锅,缓缓道:“天犬宝肉着实不错。既然他真来了,老夫自然愿赌服输,如你所愿,也算这小子该有这份福缘。”
白发老者闻言摇了摇头,声音变得低沉:“这是我欠他的。”
“当年我外出游历,被贼人暗算,凭借秘法夺舍这小天妖犬,机缘巧合下来到这颗蓝星,虽死里逃生,但也修为尽失。万幸这天妖犬外表与家犬无异,又遇见这小子,否则在我重伤昏迷之际,就已身死道消。”
“与家犬无异?!”
黑衣人眸光微动,有些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