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依旧没有打开,只有一股淡淡的谷物香味在房中飘荡。
此酒味道如此浓郁,也让墨已清微微一愣。
但见了酒,墨已清倒是明白了爷爷的心境。
墨已清清楚,自家爷爷已到了爱酒如痴的地步,送一瓶美酒给爷爷,比任何东西都管用。
更何况,闻此酒味,势必为一瓶绝无仅有的美酒。
也难怪爷爷会对这年轻人如此不同。
回想当日在酒楼,此子就出言欲看自己真容。
若他用一瓶酒来收买爷爷,来换看一眼自己真容的权利。
此事倒也不亏,至少能让爷爷开心。
想着,墨已清自以为明白了其中缘由,稍作犹豫,轻轻摘下了斗笠。
斗笠上一层淡淡的面纱也随之而去。
紧随而来的就是一张润白如玉,晶莹剔透的脸蛋儿。
玉阶生白露,此比用作眼前当真是恰如其分。
莹润之中透着股通透的味道,如欠了些火候的鸡蛋,透过蛋白能瞧见糖心,细腻德看得到皮下嫩肉,却不见丝毫毛孔。
也难怪要用斗笠稍作遮蔽,就如此温软轻弹的脸,于市井之中游走,不知会有多少人行走间乱了方寸。
单是肤色已是极致,再配以上钩狐媚的眸子,在朴素的质感下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妖艳,让整张脸变得迷幻起来。
所谓倾国倾城,也只能形容此等女子。
这小小院中,居然藏着一位比林香儿还要漂亮三分的千金小姐。
白宋心中忽的多了个疑问。
古代女子之美难道没有尽头?
墨已清对自己的美似是了解,既然爷爷收了人家的酒,自己便收了羞怯,叫这个心怀不轨的家伙好生地看。
只是看看,也无甚大不了的。
毕竟自家的境况不比往日。
两人相视了一会儿,墨已清默着将斗笠的重新戴上。
正欲借口离开,却听白宋说了一句。
“姑娘的皮肤对阳光过敏,故而带着斗笠对吧?”
墨已清一愣,对白宋的话似懂非懂,戴上的斗笠又取了下来,更加认真地看向白宋。
白宋忽然已是到过敏儿子对古人相对陌生,转而解释:“姑娘的皮肤若为阳光直射,片刻间便会长满红疹,对吗?”
“你……你如何知晓?”
“万物皆有其规律,姑娘肤色之美过甚,那便是病了。之前不知姑娘为何一直带着斗笠,见了姑娘的脸,自然明白了一些。哦,你们还不知道,我的主要身份是一名大夫。”
“大夫?”
墨老追问:“你懂医术?”
白宋点点头。
“不过一面想见,白老弟居然能看出孙女的病症,想来白老弟的医术也不差吧?”
白宋不对此作回答,只是简单说:“已清姑娘的症状说严重也不严重,说不严重也严重……”
“此话怎讲?”
“就如已清姑娘现在这般,用一层薄纱遮挡,日常生活也无甚干扰,只要时刻避免直面阳光,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人的一生,若见不得光,生活总是少了些精彩。”
白宋这话点在墨已清的心里,顿时变得落寞。
白宋接着说:“这个病很难痊愈,只能缓缓调解。”
“白老弟的意思是孙女儿的病还有救?”
【作者有话说】
此为补更,昨夜有事回家太晚,熬夜补上两更,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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