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之炮灰觉醒后

134.第一百三十四章

此为防盗章 魔祖随即也开口道:“刀王这话没有错,神厨你虽然做的一手好血食,受许多人追捧,但是你不要忘了,在我们这些强者面前,你连个屁都不是,我们分分钟可以灭掉你。”

许久看着这些胜券在握的人,他哇的吐了一大口混了内脏的血,完全不在意的哈哈大笑道:“你们当然可以分分钟灭掉我,但是那又怎么样,你们真以为我不过是个厨子吗!林风凡是你想要的,我就是要破坏,我就是要抢。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宝物有灵,自行择主,你们都没有机会了,生命的献祭,回归原点……”

“不,该死的,阻止他。”林风疯狂的大声吼着。

刀王看着快衰老的神厨叹息道:“可惜,来不及了……”

确实说什么都晚了,许久故意当着这些人拖了时间,这些人还以为他会为了活命,把灵带走的清莲子送回来,可惜一切都迟了,有着清莲子的力量和保护,叔叔一定可以回归他们相遇的起始点。

有了叔叔保护,爸爸舅舅,他们一定可以活下来,他也一定可以在末世中过的更好,而他也会活的更好。可是叔叔你可一定要记着我叫许久啊!突然许久觉得他应该早点告诉唐晚他的名字,他的过去,现在好了,叔叔是送回去了!但要是叔叔没有记住,没有朝着他这里想,那他岂不是倒霉悲催的,白折腾了这一回。

那些声音越来越远,唐晚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当许久把一颗青色的莲子塞到他手中的时候,唐晚的思想就有些恍惚起来。

相爱十年的情人林风背叛,让唐晚非常痛苦,他甚至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可惜不等唐晚思考明白,很快末世就来了,唐晚跑去找林风想唤回爱人的心,带走爱人。结果却被这背叛了他的爱人,活生生锁在一个没有窗的地下室中,深深恐惧着被虫子吃掉,结果却是被活生生饿死。

等到他醒来后,也不知道过去多少年,然后他作为一只灵,就一直跟在血食王的身边。想要报仇,但是对于后来实力强大到站在华夏之巅的林风,他只能望洋兴叹,别说报仇,连近身都不可能。这可是生灭王者,一手生,一手死,只手掌控生死,别说他死掉只是一个时间看客的灵,即使他没死,没有觉醒领域和异能的他,最多也不过成为一个炼体者,别说拍马,即使开着飞机他也追不上。

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跟着这个容貌俊秀的青年,看着他制作出各种堪比黑暗料理口味的食物,却依然有络绎不绝的人前来求虐求吃。因为这些黑色料理,有着提升人体质资质和力量的能力,作为一只饿死鬼,他对食物有着极为执着的执念。但是作为一只灵,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享受食物的美味,永远都闻不到、触不到,更别提尝了!

可是现在,就在刚才,神厨许久把那枚用命抢到的九天清莲子塞进他手中。那是实物,按照惯例他不可能触碰到,结果却完全出乎了唐晚的预料,那颗清莲子不但被他牢牢的抓住,而且他还闻到了香味,淡淡的清幽香味,这是他死后第一次有了味觉触觉,想都没有在想,饥饿了很久的唐晚,还哪里忍得住,瞬间就把清莲子塞进嘴里。

那枚青色的莲子,在被唐晚塞进嘴里后,它并没有唐晚的肚子中落去,而是反其道而行,直接穿过唐晚的嘴朝上而去,最终停留在唐晚的脑域中,散着幽幽的青芒,就仿佛在这地方安家落户了一般。

散着光芒的清莲子缓慢的在唐晚脑域中旋转着,仿佛恒古不变,而唐晚原本就虚幻的灵魂,此时越来越淡,越来越薄,快的消散在这天地之间,只余下一抹青色幽光一闪,这世间再也寻找不到一丝唐晚和九天清莲子的痕迹……

僻静的小巷内,四五个混混正对着一个年轻人拳打脚踢,唐晚恍恍惚惚间感觉到疼痛,浑身都站着疼,自从死后他除了无尽的饥饿外,就再也没有其他感觉。

张开疼的火辣辣的眼睛,唐晚来不及思考,他的手自然,仿佛练习过千百变一般,抓住一只踹向他的脚,接着完全放弃保护自身,翻滚间直接拉住对方的腿,顿时唐晚都被这一声惨嚎吓的一哆嗦,直接丢掉被他强行练习了一次劈叉的小混混。

上辈子的唐晚原本就会干架,而且在末世后这个世界混乱之极,即使他作为一只什么都触碰不到的灵,不过看多了,学的就更多了,招式什么的用不上,但是当了飘飘那么多年,度却是极快。

翻身而起,唐晚没有害怕面前围着的几个人,反而在被血腥味刺激后,整个人都显得亢奋起来。没错,他到现在还没有明白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当有人攻击他的时候,在末世中当了看客那么多年,唐晚直接动手。拳落脚起,拳头落在一个黄毛小混混的胃部,对方一时间疼的叫都叫不出来,弯的像只虾米,一个钻心脚踹在高瘦小混混的裆部,顿时围在唐晚最近的两个小混混,同时出渗入的惨叫,声音传出去没有三里也有半里。

小巷外,几个一看就不是很好惹的人,在听到惨叫声后突然停住脚步,一个肌肉扎实身材魁梧的汉子朝着小巷内看了一眼,其中一个贼头贼脑,满脑袋五颜六色的少年,朝着巷子深处探视。

站在一边盯着几个手下对唐晚动手的鸡哥,在察觉到巷子外面的少年后立刻满脸凶狠道:“看什么看,少管闲事,不想要命了是不是。”

少年被这凶狠的鸡哥一吼,顿时被吓的眼圈都要红了,张枫一缩脑袋就往后退,汉子身边的阿雷见自家小弟被吼,顿时也不高兴了,立刻出头道:“小鸡崽罩子放亮一点,军哥的人是你可以吼的……”

还不等阿雷把话说完,被吓到的少年突然开口道:“军哥,那个被他们打的人,救过冬哥的儿子。”

顿时刚才还只是纯属看热闹的军哥,一声令下大声吼道;“小酒的救命恩人,都是死人啊,还杵着做什么看戏啊,都给老子把他们收拾了,一个都不许放跑。”

高大魁梧至少有一米九的军哥第一个带头冲了过去,别看这家伙块头大就以为他不灵活,这完全是表象而已。鸡哥刚被军哥的话吼的一愣,接着还不等他反应过来招呼兄弟逃跑,就在他搞明白对方是要替,今天这个被他们揍的人出头时。鸡哥想要逃跑已经来不及了,他直接被牛高马大的军哥拽住了衣领子,一拳就被打的像个虾米一般弯着,疼的叫都叫不出来。

围着唐晚的几个小混混,马上就被他和军哥带着的几个人打趴在地,别看张枫这小子贼头贼脑,干起架来绝对的狠,一脚一拳头就把围攻唐晚的其中一个混混打趴起不来。

这几个人唐晚并不认识,而且一时间他也完全搞不清楚状况,被人打很疼,所有的一切都这么鲜活,没有虫子,没有怪物,更没有残垣废墟,虽然巷子有些暗,但是不远处传来的开车声,一切都表示着这里充满了活力和次序。

军哥看着有点被打傻了的唐晚开口道:“小兄弟你没事吧,听张枫说你救过冬哥家的小酒,你得罪这小鸡崽了,这样的货色以后若是敢招惹你,你以后直接报军哥的名字就能解决。”

没见唐晚回答,张枫干脆开口道:“我认识他,他叫唐晚,救了小酒那天我在冬哥家里,要不是他那天晚上小酒就要被淹死在河里了。”

小酒被救这事情冬哥那边的手下朋友都知道,但是到底谁救的人,却没有几个人见着,也就当时在冬哥家中的几个手下见到过唐晚。张枫会认出来,那是张枫见到唐晚好几次,每次都是星期六下午,唐晚会来看小酒,张枫看到过几次,自然就面熟了。

此时的唐晚心理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件事情即使在末世中飘摇那么久,唐晚依稀还是有点记忆,他在林风背叛前被莫名其妙收拾过几次,以前以为是倒霉碰上的,如今想来绝对不是这样的。

唐晚心理震惊,但是脸上表情却并不显,他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道:“我头有点晕,脑子有点糊,我不认识他们,也没有得罪过他们,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如军哥帮我问问怎么回事,你们说的冬哥,不会就是小酒的爸爸吧,他们我倒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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