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重生之妇贵逼人小说最新章节

第四十六章文赟并非莫远修的对手

恬静而优雅的后花园。

对于陆漫漫的讽刺,莫远修只是笑了一下,说道,“刚刚赟出来了。”

陆漫漫眉头一紧。

她丝毫没有发现,莫远修是怎么发现的?!

而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常警觉的人。

“别质疑我,我的能耐,或许也超乎你的想象!”莫远修邪恶一笑,修长的手指突然放在她柔软的唇瓣上。

陆漫漫警惕的看着他,明显很排斥。

“这么软的唇,别让其他男人亲了,否则我不保证我会不会做什么极端的事情。”莫远修一字一句。

陆漫漫看着他,冷笑了一下,“别威胁我,莫远修。这辈子,我不可能让我自己属于任何人!所以不可能为了谁,保留清白!”

莫远修眼眸一紧,脸色有些冷。

冷得甚至有些发寒。

陆漫漫当没有看到,转身离开。

这一世,她从未想过像上一世那样,爱得那般死心塌地。

男人,再也不会是她人生的全部!

不管身后强烈的视线,陆漫漫走进喧嚣的大厅。

今晚的宴会她带着目的而来,她要在短时间内让自己在这个圈子迅速活跃起来。

深呼吸,保持最好的状态,拿着酒杯往人潮中走去。

脚步刚走了两步,耳边听到一个熟悉的男性嗓音,“漫漫。”

陆漫漫那一秒是不想停下脚步的。一丝烦躁之后,终究,还是转身,看着赟。

看着他一身黑色西装,低调的站在角落。

这段时间对赟的负面新闻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他的工作及生活,今天出现在宴会现场,想来也不敢太过高调,但也不能不来参加,这样反而会被媒体断章取义,这段时间的赟一言一行都得谨小慎微。

刚刚即便是他出来,看到莫远修和她在接吻,也不上前阻止。

这说明什么?!

第一,她陆漫漫和别人接吻赟并不在乎,作为一个男人,赟不爱她。

第二,赟的忍耐能力依然超乎她的想象,就算不爱,一个平常的男人应该也接受不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碰了,赟能够忍到这个境界,果然不是常人能及。

所以,要真的彻底把赟弄下历史的舞台,也真的不是一件可以随遇而安的事情。

脑海里飞速的转动着一些信息,赟已经站在了她的面前,依然温柔如水般,“去了哪里?”

“外面。”陆漫漫故意不说得具体,这种隐隐约约还能够让赟误以为她在掩饰,而这份掩饰就意味着,她不愿意让赟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她就怕赟生气。“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正在找你,你就出现了。谁说你不是我的天使!”赟笑得好看,声音也温暖动听。

陆漫漫勉强的笑了一下,“我爸让我多认识一些人,要去那边……”

“漫漫。”赟叫着她的名字,“别这么辛苦,少喝点酒,你酒醉总是很痛苦。”

陆漫漫点头,“嗯,我知道。”

笑着离开。

离开的背影,赟就这么一直看着陆漫漫。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汉末文枭
汉末文枭
不幸之人,穿越不祥之夜! 这里有道不尽的骨肉亲情,有数不尽的兄弟情义,有诉不完的儿女情长,亦有掺杂着血...
李奉先字孔明
从影视剧里当配角开始战斗
从影视剧里当配角开始战斗
酷爱看谍战剧的铁路特警王亮意外获得影视剧最强配角系统,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王亮:“《亮剑》里面的朱子明是我,《悬崖》里面的刘妈也是我,《永不磨灭的番号》里面的李大本事还是我!” 剧本包括但不局限于《潜伏》、《胜算》、《风筝》、《小兵张嘎》、《雪豹》、《永不磨灭的番号》、《地下交通站》、《闯关东》、《我是特种兵》、《三国演义》、《神探狄仁杰》、《士兵突击》……
玗石页
灾荒年,农家出了个状元
灾荒年,农家出了个状元
身为北大状元的余笙,一觉睡醒却穿越成古代村落一个好吃懒做,人见人嫌的农家少年。被喜欢的姑娘和她家里人活活打死。天降灾祸,涝灾,寒灾……活着真的好难,还好我有个交易系统。滴,猪肘子已兑换!滴,糖醋排骨已兑换!一贫如洗的家中,余笙一边读书,一边带领全家吃饱饭。即便是身处黑暗,他也要想办法去往光明。
蒸一碗儿鱼
兵者,侠也
兵者,侠也
无外挂+非爽文+权谋+战略林楚,原本是一名对古书有浓厚兴趣的普通青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神秘力量带到了古代,一个不同于中国任何时代却说着汉语的时代。林楚凭借着超前的眼光和过人的胆识,慢慢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站稳脚跟。悦来客栈为起点,入兵营,进朝堂,排兵布阵,运筹帷幄,林楚的穿越生活,亦格外精彩。
栗子大侠
开局救了诸葛亮,刘禅爱死我了
开局救了诸葛亮,刘禅爱死我了
唐朝着名诗人杜甫,感念诸葛亮六出祁山,无功而返,最终病逝于五丈原,写下了脍炙人口的名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也是后世二千年来无数英雄豪杰和平民百姓心中永远的遗憾。其实,诸葛亮是活活累死的,司马懿曾经评价诸葛亮:“食少事烦,岂能久乎?”但司马懿和诸葛亮均不知道的是,此病可以治愈。只可惜当初诸葛亮身边...
锋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