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他的心小说介绍

24.第二十四颗心

第二十四章

酒店的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阳台。

屋里开了一夜空调,陈声嫌闷,让路知意把早餐拎到阳台上,自己去洗漱。

刷完牙,他抬头瞄一眼镜子里的自己,面上还有残留的红。

嘟囔了一句:“就当便宜她了。”

一边嘀咕,一边又撩开刚穿好的卫衣,审视一遍自己的腹肌……整整齐齐的六块,纹理均匀,肤色白皙。

他微微使力,果然,腹肌更明显了。

……有点后悔,早知道会生刚才那一幕,他就提前吸口气,让她更惊艳一点了。

失算失算。

几秒种后,他又狠狠放下衣服下摆。

呸,失算个鬼啊!

他为什么要惊艳她?果然是大清早起床,头脑还不清醒。

自我麻痹后,他捧了一鞠冷冰冰的水洗脸,降降温。

走出卫生间时,路知意已经在阳台上摆好一桌了。

小姑姑做的松茸牦牛肉汤锅,一人一碗。楼下买的青稞馒头,一人两只。怕他吃不惯青稞,嫌馒头粗糙苦涩,她还从家里带了一小罐蜂蜜来。

陈声站在屋子里,看见她认认真真摆早餐的样子,刚才的浮躁和恼羞成怒刹那间冰消雪融。

这情绪来的莫名其妙。

他甚至觉得阳台上那一幕,连同她背后云雾缭绕的青山、毫不起眼的小城,都足以裱框成画。

她还是一头短,穿了件普普通通的浅蓝色棉衣,灰色运动长裤。

甚至连那高原红都与昨日一模一样。

他却忽然间觉得赏心悦目。

正呆,阳台上的人若有所觉,回头对上他的视线,一愣,“还不过来吃饭?”

他这才回过神来,一边往外走,一边暗搓搓骂了句:“妈的有毒。”

*

吃饭时,两人随意地聊了几句。

陈声问路知意:“期末考试怎么样?”

她答:“好像还行,基本上没有不会做的题。”

“也不看看是谁帮你复习的。”他哼了一声,掰了一点馒头往嘴里丢,嚼着嚼着,蹙眉,“这馒头怎么是苦的?”

路知意拧开蜂蜜罐子,用勺子舀了些,替他涂在馒头上,“青稞馒头,是比白面馒头要苦一点,但是早晨吃粗粮对胃有好处。你要是嫌苦,这样就行了。”

她做这些事情异常娴熟,陈声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薄茧一层,到底是做惯了活的人。

注意到她的食指和中指上有一点红肿,又问她:“手怎么了?”

路知意扫一眼,稀松平常地说:“哦,长冻疮了。”

“痒吗?”

“有一点。”她不太在意那个,端起热气腾腾的汤,喝了一口,“你尝尝这个,松茸牦牛肉汤锅,我小姑姑亲手做的。”

抬眼看他,黑漆漆的眼珠带了些笑意,颇有点献宝的意味。

陈声喝了一口,那汤意外的鲜美可口。

可他的注意力不在这,说了句“好喝”,又问她:“你经常长冻疮?”

“基本上每年都长吧。”路知意手指微动,想缩回去,可到底已经被看见了,没必要,“这边气温太低,又要干活,家里的水都是山上流下来的雪水,冻得要命,很难不长冻疮。”

“去了学校也长?”

“嗯,补课的时候总是骑车来回,难免冻着。”

陈声没吱声,喝着汤,心思飘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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