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8日,正值农历大年初四,又逢积雪融化、阳光灿烂的天气,新千年第一个春节的气氛更加浓厚,群众无不沉浸在这欢乐祥和、春意盎然的节日气氛之中。10时28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的110报警电话骤然响起,一名群众举报称:“在县化肥厂东100米处通向伊河滩的土路旁发现一具尸体……”
案情就是命令,在局里值班的副局长董三虎、副政委马红政立即率领技侦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局长赵红现、政委张立闻讯也中止体假,立即驱车直奔案发现场。
经现场勘查发现:死者是一名男青年、大约二十五六岁,系被利器割断喉管和颈动脉死亡,被移尸后用汽油焚烧,被烧得面目全非,已辨认不清容貌,手背上刺一“爱”字,身子下压着未烧尽的红色绒衣残片,最下面有一层未尽的红色金丝绒布……
30分钟后,案情分析会在现场附近召开,当即决定成立“2·8”重大杀人焚尸案专案组,以刑侦大队为主,城关派出所全力配合。刑侦大队、城美派出所及其他抽调的民警立即停止休假,赶到现场。赵红现局长强调,此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且发生在传统的新春佳节,在全县影响较大,因此能不能拿下此案是对公安机关的一次考验,是对民警素质的一次检阅,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拿下此案。
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分析,确定了以南府店村为中心的侦查范围,以寻找尸源和第一现场为工作重点,专案组民警立即按分工分头行动,侦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查找尸源是侦破该案的关键!刑侦大队大队长俞新报和专案组成员在现场进行认真仔细勘查分析后认为:抛尸现场没有发现有大的机动车轮痕迹看,抛尸的距离不会很远,第一现场应该在城关镇南府店村范围内,因此确定县城杜康大道以东、南府店村以南范围为重点排查范围。
同时为加快寻找过程,争取破案时间,当天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站播发认尸启事,部分公布案情,征集案件线索,同时印制认尸启事1000份,在县城各主要街道张贴,并发往邻近各县市。
2月8日下午,县公安局在南府店村委大力支持下,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公布部分案情,部署逐户排查工作,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尚麦仓带领专案组20余名民警对南府店村划定范围内的800余户居民逐家挨户地进行走访,查找谁家有没有家人失踪或是租赁房屋的人失踪。
一天,两天,三天……专案组民警不分昼夜地工作,然而走访调查工作收效甚微,至2月13日,划定范围内居民已一户不漏地走访完毕,但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案件陷入困境。
难道划分的侦查范围有误?局领导要求专案组民警鼓足信心,仍以南府店为中心认真排查,并扩大走访调查范围。
现场焚烧后遗留下的东西很少,无疑给案件侦查增加了难度,但尸体身下未尽的那块红金丝绒引起了专案组民警的高度重视,他们敏感地意识到,这块未尽的碎布有非同寻常的价值。
专案组民警和技术中队技术员围绕这块金丝绒布进行了反复认真的研究分析,同时,对县城加工经销窗帘的商户进行了走访调查。由于春节期间,大部分商户没有开始营业,走访调查工作进行得十分困难。
通过艰苦的努力,2月1日,参战侦查员和技术员在认真走访和分析的基础上,副大队长尚麦仓提出:这块大约有13厘米见方的布是两块缝在一起且有折角,上面有许多并非血迹的污斑,这极有可能是美容厅的床罩!
他的意见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由此推断这是用于包裹尸体的,那么第一现场很可能在美容厅!既然是用利器杀人,不可能不留下血迹!参战民警在对此形成一致意见后,敏感地意识到:这个发现将成为此案的一个突破口!
参战民警压抑住兴奋的心情,立即对县城所有的美容美发厅开展细致的排查。
2月11日开始专案组人员对全县城的115家美容美发厅进行了“地毯式”清查。
2月15日,清查到青年宫前的芬芳美发厅一间昏暗的包间时,细心的侦查员发现墙壁上的蓝色涂料有用湿布擦拭过的痕迹,且痕迹有重有前,经仔细观察,发现大量的小黑点,再对美容床检查发现,床垫的海绵上及露出的木板上有大量类似的东西,同时发现该美容厅的床罩是清一色的红色金丝绒布。技术人员迅速提到了样品化验,令人惊喜的是小黑点不但是血迹,而且与死者的血型相符,同为血。
经过调查,该美发厅是白元乡白元村的林胜利(29岁)和其妻子张白粉(31岁)开的。看店的两个女服务员讲,她们刚来两天,是和张白粉谈美容店转让事宜的,林胜利他们没有见过,张白粉今天去汝阳转让另一个美容店去了。
所有这些,进一步印证了侦查员的判断:芬芳美容美发厅就是这起案件的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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