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生活范

第二十四章 这个年代的爱情

在其他人看来,林子轩和慕姗姗四年大学同学,有感情基础,毕业后走到了一起,都在京城上班,林子轩小有才华,慕姗姗才貌出众。

两人可以说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

李虹就是这样认为的。

她以前是觉得林子轩的单位没什么发展前途,现在看到林子轩既能写小说还能写剧本,有才华又明白事理,加上和女儿情投意合,自然不会再阻止。

既然双方你情我愿,那么两家人见面把事情定下来就顺理成章了。

这不是李虹心急把女儿嫁出去,而是这个时代就是如此。

所谓成家立业,青年男女一旦参加工作,家里就开始张罗婚事,一般半年或者一年之内结婚,领到房子后就会计划生孩子的事情。

这是大部分人的生活节奏,过了二十五岁还不结婚就会被人认为有问题。

李虹以为林子轩和慕姗姗年底结婚正好,过年之后也行,总不能拖到一年之后。

这时候没有什么为了事业不结婚的说法,结婚也非常简单,就是到民政部门领张证,在饭店里招待一下亲戚朋友,骑着自行车把新娘接回家就行了。

当然,有条件的家庭用轿车接送也行。

没有一大本的婚纱照,最多拍几张两人的合影,没有高额的彩礼,没有大操大办。

大家都不富裕,能添置一套新家具,加上电视机和洗衣机这种常用的家用电器就不错了。

算下来,结婚花费两三千块钱足够了。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结婚真的不怎么费事,一切从简。

对于母亲的提议,慕姗姗没有反对,她只是心里有点小慌张,觉得太过突然,还有种新媳妇即将见公婆的忐忑不安。

她和林子轩同学四年,彼此知根知底,不讨厌对方,还喜欢两人在一起的感觉。

或许这就是爱情。

这个年代的华国男女大多是通过相亲或者熟人介绍认识的,双方有好感就在一起,至于爱情是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

他们看重的是生活,爱情只是生活的点缀,过于奢侈,他们追求不起。

然而,当多年过去,他们头花发白,仍然牵手相濡以沫的时候,在青年人眼里这就是爱情的见证,但他们自己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就是两个人凑在一起过日子。

慕姗姗对此较为懵懂,她看过小说里的爱情,看过电视剧里的爱情。

有悲壮的爱情,有平凡的爱情,有俗套的爱情……

她想起了林子轩念给她的那首诗,那首《当你老了》,或许等他们两人老了之后才能真正懂得什么是爱情。

现在,她觉得和林子轩在一起很快活,就足够了。

吃过饭,慕姗姗从行李箱里拿出在国外购买的礼物,都是一些小物件,太贵重的她也买不起,每人都有份,连林晓玲都没有忘掉。

三天后,中秋节,两家人在饭店里吃了顿饭。

林伯清和郑秀莲对这桩婚事极为满意,慕姗姗的确是个好姑娘。

在这件事上林子轩和慕姗姗没什么发言权,全凭家长做主。

听着父母长辈饭后商量婚事的细节,两人悄悄的溜了出去,到了外边对视一眼,不由得松了口气,像是解放了一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别叫我萌犬,叫我神犬
别叫我萌犬,叫我神犬
(系统+轻松搞笑+天才+重生+生活日常+多女主+追夫)林白作为一个大学生,重生变成一只田园犬。从一开始的拒绝,到被迫接受……本以为狗生还能不用早起,不用上班,天天混吃混喝.......没想到这个女主比资本家还压榨.......叼鞋,拿快递,洗衣服,这还不算.....后空翻是狗子能做到的吗?人仗狗势好意思?打工养主也做得出来?......“这只狗好丑啊!”,一开始路人如是说......丑?行!让你们
阿狗同学
年代1960:生活过的悠哉悠哉
年代1960:生活过的悠哉悠哉
插秧中暑,一朝穿越。携带空间如何在这个困难的年代生活,找个工作,娶个媳妇。种种田,养养鱼,打打猎,生活乐无边。[本书一切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偶然。]
唐跑跑
全民深渊:转职后吞噬万物
全民深渊:转职后吞噬万物
垃圾天赋的李修,因意外觉醒前世记忆,进化成吞噬者因受尽白眼和讥讽,暗下决心,不择手段的变强。“开局一张嘴,升级全靠吞是吧?”“十级的黑铁虫?吃了!”“五十级的千古树树皮?啃了!”“万古神兽的百级排泄物?我…”“额……”
花火大人
斗罗绝世:我的舍友叫王冬
斗罗绝世:我的舍友叫王冬
耕者忘其耕
重生的我真不是善种好人
重生的我真不是善种好人
出生流男主,极致享乐主义践行者,《无耻之徒》弗兰克是我的精神导师。 重生2012年的陈青山回来干的第一件事...
醉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