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厦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钱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顾知闲仰头,用生命呐喊出她的天问。
乔厦已经醉了,在旁边“咯咯咯咯”地笑。笑着笑着,就趴在地上睡着了。
顾知闲把酒瓶甩到一边,抓起放在一旁的吉他就开始弹唱。
“生活总是麻烦不断,到现在我还没习惯。都说钱是王八蛋,可长得真好看!”
是郝云的《活着》。
她只有这一把吉他。她长得不漂亮,又没有钱。
真他妈操蛋极了。
有人路过,大概以为她是那种流浪歌者,往她的琴箱里扔了一张紫色的钞票。
顾知闲看到这意外之喜,喜笑颜开抬头:“谢谢!谢谢!”
谁知道她刚刚看到那人的脸就愣住了。
草!
最近他妈的水逆了吧?
怎么又见到他了?
季言的手插.在裤袋里,也有些讶异地看着她——显然,因为夜色,在刚才他并没有认出顾知闲来。
不过那讶异在他一张高冷到面瘫的脸上不过转瞬即逝。
他没有说话,只站在原地等着顾知闲唱下去。
顾知闲差点破口大骂。
操他妈的!这人下午的时候那么冷漠,现在倒装起一个艺的民谣爱好者来了?
心中挣扎一会儿——最终,她决定向金钱势力低头。
按照江湖规矩,这时候……应该唱他点的歌?
顾知闲清了清嗓子,问:“你要听什么?”
季言回:“《青年旅店》。”
这是顾知闲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男生的声音响起,低低的,醇醇的,在夜色里,竟然意外地好听。
让她更加意外地是他的选择。
《青年旅店》。是她的成名作。
这首歌就是一堆无病呻吟伤春悲秋外加刷流氓的大乱炖。当时她写歌的水平还很稚嫩,不过往里倾注了很多心血,很多温柔的情绪。
所以虽然写得不咋地,但是对她而言意义重大。
没想到季言这人看起来人模狗样的,竟然还——
顾知闲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你听日半?”
季言一愣,然后缓缓点头:“嗯。”
“怎么会喜欢她?”顾知闲有些好奇。
季言没有回答,向她一挑眉,有些不耐。
“你到底弹不弹?”
低音炮配上他那张禁欲的脸,虽然语气很欠扁,但还是让顾知闲的内心尖叫了十秒钟。
顾知闲,你,必须,一定,要睡到,这个好看的男孩子。
想象了一下他在自己身下求着自己教他怎么好好做人好好说话的样子,顾知闲有些激动。
她一拨弦,大气磅礴地开了嗓。
声音还没冲出喉咙。
“铛!——”
一根弦应声而断,发出刺耳的声音。
“草!!!!”
顾知闲随之爆发出一声尖叫。
细而硬的线崩断,反弹到她的手指上,划出一道血丝,一阵剧痛袭来。
草泥马!今天真他妈是水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