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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

这部小说的构思巧妙,情节荒诞,画面感很强,对白俏皮风趣,就像是平时聊天一样,和以往的小说都不同。

他感觉如果拍成喜剧电影一定能受到观众的欢迎。

他一边向巴影厂的领导推荐这部小说,一边给林子轩写信,邀请林子轩写电影剧本。

巴影厂的领导看了《顽主》,并不觉得如何好,就是一帮人胡闹,而且主题思想不大对头,有宣扬不正之风的嫌疑。

米佳山在厂里算是老人了,以往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很有人缘。

他这次坚持要拍摄《顽主》,厂里的领导也不好太过阻挠,在劝说无果后和米佳山签订了一份导演责任制合同。

合同要求电影要完成百分之五十的利润率,完不成扣罚工资两年,停止拍摄两年。

按照米佳山的估计,拍摄《顽主》大概需要50万到60万的投资,电影上映之后要给电影厂赚90万才算是完成了合同。

这个数目不是电影票房,而是净赚的钱。

可以说,米佳山有点孤注一掷的味道了,两年的工资,好几千块呢。

他是真的看好这部小说,觉得华国的喜剧电影应该有所突破了,在和厂子里谈妥后,他从蓉城出发,前往京城。

他想尽快的和小说的作者谈谈,还要挑选一批演员。

《顽主》是一部京味十足的小说,电影肯定要在京城拍摄,否则拍不出小说的精髓来。

在京城的林子轩看了米佳山的信,并没有怀疑这人是个骗子,这年头用拍电影骗钱的人还没有,都是国有企业,随便打个电话就知道底细。

不过他没怎么放在心上,米佳山只是透露出有拍摄《顽主》的意图。

林子轩很清楚这件事阻力很大,从他接到的来信就知道读者意见严重分歧,想把这部有争议的小说拍摄成电影并不容易。

电影厂会同意出资拍摄么?

这个时候还没有民营的电影公司,也没有私人投资拍摄地下电影的情况,何况不是光有资金就行的,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这些都是麻烦事。

他给米佳山写了一封回信,表明只要电影获准拍摄,他愿意把小说改编成剧本。

一个星期后,林子轩下班回家,在家里看到一位微胖的中年人,带着眼镜,眼神温和。

林伯清正在和中年人闲聊,那人看到林子轩,便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想不到小林这么年轻,我来自巴影厂,我叫米佳山,你叫我老米就行。”米佳山热情的说道,“你的信我收到了,电影审批的事厂里正在办,问题不大,咱们可以先筹备起来。”

“您坐,甭站着,我先去洗把脸。”林子轩赶忙说道。

米佳山有四十多岁,和林伯清年岁差不多,林子轩有点不好称呼,他没想到这人这么急。

他到外边的水龙头那里洗了脸,稳定了情绪,返回了房间。

他很清楚,一旦《顽主》被拍摄成电影,被全国观众所熟知,他会因此而成名,相对应的,对他的批判也会接踵而至。

但管他呢,有句话说的好,出名要趁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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