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洵的右眼皮在听到唱歌两个字时不可抑制地跳了跳,不过他并没有在意。既然这家伙主动提出要唱歌,他何乐而不为呢。他轻轻嗯了一声,算是同意。
一得到云洵的许可,斯忻的信心立刻足了不少。他先是象征性地清了清嗓子,仿佛真的很会唱一样。不过,开口的第一句,就………让云洵捂上了耳朵。因为那第一句是,
“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
且不说他选歌的水平,就这五音不全,好像嗓子被撕裂一样的唱风,也不知道他从哪里鼓得勇气。
所以,云洵丝毫不顾及会打击到斯忻那颗脆弱的玻璃心,在斯忻刚要找到状态开口唱第二句时,机智地捂住了他的嘴,然后恶狠狠地威胁,“再唱就把你扔出去。”
被云洵的手捂着,斯忻脸憋的通红,废了半天劲儿才掰开他的手,一双大眼同样恶狠狠地盯着云洵,咬牙切齿地开口,“你,你不知好歹!”
斯忻心里委屈地不行,云洵这是什么态度!什么人嘛都是!好心当做驴肝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如果知好歹是要以生命为代价,那我宁愿不知好歹。”轻描淡写的语气配上云洵面无表情的脸,似乎这句真的是非常中肯的评价一样。
“你!!”说不过云洵,斯忻干脆背过身去面对着墙,只留一个屁股给云洵。他想让他好好反省一下对自己爱人的态度,就算他唱歌不怎么好听,他也不用这么直白地打击人吧。不是应该温柔地说一句,我家宝贝唱什么都好听,不过太晚了我们该睡觉了呢。(说实话我也不觉得这句委婉到哪里去了。)
话说这斯忻已经背过身去半晌了,他觉得他已经等得黄花菜都要凉了,身后却还没传来云洵表示歉意的只言片语。无奈地摇摇头,斯忻想,他还是自觉地自己转过身,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吧。指望云洵知错,难于上青天。
只是,刚要转过身,身后突然传来乐器的声音。对,是吉他。听到零散的几个音,斯忻就连忙坐起身来,看向云洵。
只见他坐在凳子上,抱着一把木质的吉他。安静的侧脸低下,正在专注地拨弦调音。有些发白的灯光打到他的脸上,似乎他正坐在舞台的聚光灯下。但是,是只为斯忻一个人的表演。
不知不觉,斯忻就看云洵看得入了迷。其实一开始就知道他很优秀,不过现在,这样的他呈现在斯忻面前,竟有种不真实感。
没有多余言语,斯忻把膝盖支起来,双臂放在膝盖上,支撑着下巴,几乎是一眨不眨地看着云洵。
优雅的歌声合着吉他的伴奏悠悠传了出来,弥漫在整个屋子里。
低沉的嗓音与平时说话时略有不同,似乎,染上不知名的深情成分,仿佛,斯忻觉得,连云洵的目光都莫名变得柔和。
是一首英歌,不过斯忻却说不上名。非常动听的旋律被云洵以这样的方式演绎出来,深深地触动了斯忻身上每个角落。每个音符,都像一股暖流,缓缓蔓延到整个身体,本来还有点冷的身体也充斥着小小的温暖。
一曲终毕,斯忻还愣在那里没有回过神,他想他总算知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意思了。直到云洵最后一句深情的呢喃,确切地说是表白,才让斯忻从歌声中抽离出思绪。
他清楚地听清了每个字,他想。
那是他听过最浪漫的字,他想。
应该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画面,他想。
他说的是,
“I lve darling.”(我爱你,亲爱的。)
在斯忻还沉浸在这巨大的感动中无法自拔时,云洵已经把吉他装进了吉他包,放到了门边的角落。
看着缓缓朝自己走过来的云洵,斯忻内心地激动更是一层层叠加,仿佛下一个瞬间那满腔的爱意就会喷薄而出。
不过,云洵显然不在状况。因为最后一句,不是他特意说的,而是歌词里本来就有的,他只是习惯有始有终罢了。所以,他也没太在意斯忻那无以复加的激动,直接走过去俯身看着斯忻,然后捏了捏他泛红的脸蛋,似乎有些得意地开口,“白痴,听到了吗。”
“嗯嗯。”斯忻拼命点着头,听到了,听到了,你的心意,我全部听到了。所以现在,我也迫不及待地想对你表达我的心意。就在斯忻咬咬下唇也要开口对云洵表白心意时,云洵轻飘飘的一句话,粉碎了他所有美好的想象。
“这才叫唱歌。你那叫拉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