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不管做什么事情,讲究的都是一个效率,尤其是在记录这方面。
可能用毛笔一个时辰才能写七八百字,但是用钢笔的话,只要熟练了,一个时辰至少也能写出好几千字来。
李斯的发散性思维再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钢笔的出现,除了让自己记录的时候更方便一些,还有什么作用呢?
钢笔不用蘸墨水,这就意味着可以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能使用。
钢笔写速度的加快,也就意味着日后无论是抄写籍还是其他什么方面,都能有很大的效率提升。
李斯还记得,自己求学的那个时候,籍一直是十分昂贵的东西,那个时候的李斯根本买不起。
因此,李斯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买来空白的竹简,然后用毛笔抄写别人籍上的内容,再拿回去研读。
而现在,纸张的发明,代替了竹简的笨重和昂贵。
钢笔的出现,又加快了写速度的提升。
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日后的
籍价格自然会比以前要便宜许多。
或许这样一来,就有更多贫穷的学子,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日后也能为大秦多培养出一些人才来。
“这件事也要记下来,日后将这钢笔也献给陛下,让他推广出去!”
李斯心思电转,自己才刚来到赵彻府上一天,就见识到了这么多新奇有用的好东西,真不愧是还未进宫,就被陛下立为储君的公子。
李斯暗下决心,这次是嬴政给他的一个机会,只要能安心将赵彻给辅佐上位,日后自己不但能恢复大秦左丞相的位置,甚至还能流芳千古。
这对李斯来说,简直就是无法拒绝的诱惑。
“一定不能辜负陛下的重托,公子彻有如此能力,再加上陛下看好,继任大秦储君,简直易如反掌!”
仅用了一天不到的时间,赵彻就依靠着自己超前的目光和后世智慧的结晶,深深折服了李斯。
李斯作为大秦左相,在朝中的关系网,可以说是错综复杂。
哪怕他现在已经失势了,但以前受过他恩惠的人,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白眼狼。
更何况,赵彻的背后还站着嬴政、王翦、蒙毅等朝中诸多大臣。
就
凭这份底蕴,哪怕赵彻尚未进宫又能如何?
赵高那个废物,都能凭借着嬴政的宠爱,差点将胡亥扶持上位。
要不是赵彻的出现,说不定现在秦二世已经是胡亥了。
他李斯自以为,怎么着也比赵高那个废物强多了。
胡亥跟赵彻更是完全没有可比性,只要他愿意扶持赵彻,朝中那个人能阻拦得住?
李斯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计划,第一步就从打响赵彻的名号开始。
等到赵彻的新版田律编篡完成,李斯就打算让嬴政将其推广到整个天下。
让基层的所有官员,都要教会黔首们最新的种植和饲养技术。
到时候,不但大秦的国力,能得到突飞猛涨的增进,就连赵彻和他李斯的名声,也会伴随着田律一起,名扬天下!
“不过公子出名之后,肯定会引来不少人的目光,或许可能会有危险,这件事还是先和陛下商量一番。”
李斯沉吟着,赵彻现在身上毕竟还背着个反贼的名头,若是有心人拿这件事做章,就算是嬴政亲自出面,恐怕也很难办,必须得像个办法给赵彻洗白了再说。
最好是自己想办法让赵彻暂时打消造反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