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赵家这可不就给她诠释了这一句话吗?
她是怎么也想不到,上辈子骗了她小半辈子的李爱娣居然能傻成那个样子。
烟草厂的工作被她卖给了李秀芳的儿子,她居然还敢去街道办闹?居然还敢打人。
她还当李秀芳是谭媛呢?可以任她揉圆捏扁,人家好歹也在街道办干了几十年,哪里是好惹的,不论是人脉还是别的,那都不是她李爱娣一个小小的工厂员工惹得起的。
李秀芳克扣她这个外甥女的事暴露出去,这点是私德是家事,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公安还真就管不着,偏偏谭媛这身份特殊,可是上了社区的单独照顾名单的。
再加上哄骗谭媛签下自愿下乡申请的事情,她的工作也算是干到了头。
工作没了也就算了,偏偏她还殴打李秀芳,李秀芳油盐不进,要求严肃处理,数罪并罚,李爱娣从一个铁饭碗变成了另一个铁饭碗。
三年,整整三年,她被判去农场改造三年。
不过就算这样,谭媛也都是回不了城的,这事已经没法再改,不过现在又出现了另一个情况。
那就是李爱娣跟赵德邦的一对儿女。
谭媛跟赵家那个时候在一个户口本上,他们当初因为谭媛主动申请下乡,再加上一个要接谭媛的班,另一个要接李爱娣的班,所以才留在了城里,如今烟草厂的工作没了,李爱娣的工作也没了,这两个人就不得不面对下乡的问题。
赵耀祖是赵德邦的独苗,这是无论如何都得保下的人,赵耀祖从厂子里退了下来,换成赵耀祖接班。
可是赵央可就没有她哥这么好的运气了,她身为赵家的女儿,在事情允许的情况下,她是宝贝,可要是非要有人做出牺牲,她就只能是被牺牲的那一个。
赵央倒是想留在城里,不想下乡吃苦受罪,可是她想留在城里那就只剩下两个办法,一是赶紧嫁人,二就是花钱买工作。
嫁人是不可能嫁人的,赵央心里只有梁晋,他们也是约定好等梁晋回城就跟谭媛解除婚约,到时候他们两个结婚的,那就只剩下二了。
可是赵家被谭媛设计从谭家赶了出去,现在还窝在赵家老宅子里面受人白眼,想搬出去连租房子的钱都没有。
不仅如此,听说赵家两口子还跟工厂预支了工资,李爱娣出了这事,厂子里好像还去赵家讨债了。
可以赵家现在的情况,一分钱都掏不出,两个工厂一合计,等赵耀祖接班之后,头几个月是不发工资的,而等几个月以后发了工资,也不是发到赵耀祖手里,而是得先把李爱娣那边欠的钱还清。
赵德邦一家现在一穷二白,住在赵家老宅连买菜的钱都给不起,赵央想买工作,这丝毫不异于白日做梦。
赵央要下乡,那也不能随便哪里都去。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掏出的钱来运作,居然要去梁晋所在的下乡点。
“丫头,姨这次可算是帮了你一个大忙,赵央那死丫头狐狸精想去梁家小子那里,梁家小子可是你的未婚夫,姨怎么可能让她如愿,直接在名单上那么一改,你可就等着姨的大礼吧!”
这是李秀芳信里的最后一句话,谭媛猜测她应该是把想去水洼子大队的赵央送到了自己所在的槐荫大队……
不过这样也好,要是赵央去了水洼子大队,那她跟梁晋这对鸳鸯不就真成了吗?
这可不行,还是放在她眼皮子底下才好。
也不知道罗琳琳这个天降能不能斗过赵央这个青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