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我自己的事情你以后别管。”
“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还说让我养孩子,你有这个权利吗?”
李霈安毫不犹豫的离开。
这个人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且不说领养孩子的条件,她没有达到。
她自己以后是要生养一个孩子的,上辈子,她不也生了一个孩子吗?
这个世界虽然平淡,但是平平淡淡才是人生的最美好时光。
她很喜欢这个世界,所以,以后,她是一定要生一个孩子的。
至于领养孩子,这就没有必要了。
“你不要走,你难道就不想做慈善吗?两个孩子在这里,你就不觉得他们很可怜?”
这些话说出来,其他人看李明雅的眼神更加的怪异,世界上可怜的人多了去了,难不成,都要让别人养着?
而且李明雅竟然让别人主动养孩子,这不就是妥妥的圣母婊吗?
就是自己做不到,偏偏要让别人做,也不想想,她怎么好意思把这话说出口的?
换位思考,难道连这个事情都弄不明白吗?
终于,李霈安的身影消失的干干净净,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停顿犹豫。
等回到家中,她没有说话,只觉得自己今天遇到了一个疯子,也许还是一个有机缘的疯子。
她就让自己和其他的同学交往不亲密,哪怕是李明雅这个同桌,她和对方也没有多少相处的日常。
现在看到李明雅如此作态,李佩安只觉得自己还好逃的快。
有一些人和物,完全没必要和对方打好关系。
否则,被拖累的,也就只有自己。
只不过李霈安是怎么都没有想到,5年的时间一过,她竟然在隔壁看到了一个眼熟的人,也就是她的邻居李明雅。
这个人的名字长得那么好听,人也很明艳大方,但是却已经拥有了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据说,这个孩子还是当初李霈安在垃圾桶里面,捡到的孩子之一。
脸上的那块疤痕,随着时间的增长,一点都没有消失,颜色反而越来越深。
李霈安对此真的是无话可说。
这人也真是有恒心,等了五年还非要把这个孩子领养。
关键是这些年,这个人已经找到了一个人结婚。
自己不生孩子,反而想着去领养一个孩子,关键是这个领养的消息,还没有和家里人说,这就导致两人的婚约失败。
李明雅和她的老公就这么离婚。
对此,李明雅只有深深的嫌弃,这人一般人都不懂她的心。
这个孩子,别看脸上有疤痕,但是好好的教养,以后是成为大公司总裁的人。
拿出去,别提多有面子了。
有了这个人的存在,她从此也能翻身,也能被人夸一句教育有加。
相反上辈子,她就选错了孩子,那个孩子一点都不听话,格外的叛逆。
甚至连高考都不去读,反而出去流浪,最后还和一个小混混在一起,据说那个小混混还是一个偏远地方的人,这个女儿竟然想要和那个小混混回到老家去。
那可是深山啊。
她都不明白,这个女儿为什么要嫁去那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