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上柳梢头,隔壁院子却还是一片热闹。
今儿院试放榜,老林家的大哥中了第四名。本是嫡长子出身,祖辈有荫,可承袭诺大家财,但偏要苦考科举,又中了个极不错的名次。
林家连放九响爆竹,宴请宾客三十余桌。
于可远就在一片醉酒喧闹声中醒来。
边上不知谁在扶他,可脚下使不出力,只能被踉踉跄跄抬走。
朦胧间,看到周围简朴贫瘠的场景,脑中猛地一惊,头疼欲裂之时,涌现了一份不属于他的记忆。
穿越!
虽然他身体是一个十四岁少年,里子却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在情感路上屡败屡战,偏有些读头脑,一个历史学专业读到了博士后,又携从政,在学术与政治圈里混得风生水起,有大好前程的响当当大人物。但在追求一位理想女神失败后,睡前感慨历史学专业的科狗想找一份完美爱情简直难如登天,多喝了几杯酒,没想到醒来就变成了这个小屁孩。
前身可能不善酒力,被人多灌了几杯,没有挺住,被自己李代桃僵。
从记忆得知这是明朝,还是贪腐之风最盛、民不聊生的嘉靖朝,且地处山东东阿,于可远只能5°角仰望天空内伤,专业对口了属于是……
于可远双眼毫无焦距地躺在床上,瞳孔里倒映着稀疏破烂又四处透风的床帏,眼底那缕震惊渐渐转化为不安。
环视一番,整个屋子都弥漫着四个字——家徒四壁!
墙壁是现代绝迹的泥土所造,老远还能看到墙上坑坑洼洼,以及几张泛黄的贴画,屋子正中间还有一张案几,虽然缺了一角,也不难看出这木工的拙劣工艺。
于可远
整理着记忆,猛地抬起头,看向案几的一张红色婚,整个人宛如雷击一般僵在当场。
他想到《大明令户令》中的一条载:“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禁止”,意思就是男女结婚必须到法定年龄,年龄不合格者不得缔结婚姻,且禁止男女双方的家长在孩子幼年时私定娃娃亲。
而且明太祖洪武三年时,朱元璋定制:“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就是男女双方若要结婚,男方必须达到十六岁,女方必须达到十四岁,这样才能缔结婚姻。
于可远现在十四,还不到婚配的年龄。
但他有个十六岁的大哥,在半年前死掉了,与他几乎一模一样的长相。父亲在世时,托人在邹平县寻了门好亲事,听闻女方家里有良田近百亩,在济南府更是开了好几家铺子,与达官显贵交好,是有好几进院子的大家族。
大哥去世后,因家道中落,日益艰难,母亲便生出让可远代替大哥,到邹平县当入赘女婿的想法。
于可远拒绝入赘,还以此倒逼母亲,提出去私塾学。
没想到,于可远刚进了私塾几天,就认识一群狐朋狗友,整日偷鸡摸狗,吃喝嫖赌学得很全,被私塾先生赶走后每天喝酒,稍有不顺,回家就对母亲拳打脚踢。
听到隔壁林家大哥考中,成了秀才,他更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也该这样,就起了歹意,奈何林家大哥向来机敏,早看穿了他的脾气秉性,找人将可远灌醉抬回家里。
没想到这一睡就让于可远穿越了。
门外响起了开门的声音,打断了于可远的回忆,抬头一望。
房门打开,一个粉嘟嘟肉乎乎的小娃娃跑了进来,当看到于可远撑着手臂努力从床上爬起来的样子,脸上的笑瞬间变成惊恐,仿佛看到了魔鬼。
“阿母,哥,哥哥醒了……”
小娃娃连忙抱紧后进来人的大腿。
于可远往上看,是一个皮肤蜡黄,身材瘦弱,浑身都是补丁且满面风霜的中年妇女。
身上那股质朴勤劳劲儿,绝对让人看之心酸。
只不过中年妇女脸上的淤青和畏惧,将这一切破坏得干净。
六目相对,于可远有些手足无措,那种明明很陌生,但因旁人记忆而变得熟悉的感觉,让他特别慌乱,慢慢抬手,别扭道:“阿母,小妹。”
邓氏很久没听见于可远这样敬重地同自己讲话,愣了半晌,才轻叹一声,“可醒酒了?头还疼吗?”
“还好,阿母帮儿子倒杯温水吧。”
邓氏又是一怔,像是没听懂一样,疑惑问道:“可远,你说什么?”
“没事了,儿子自己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