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败家从忽悠曹操开始 第58章

第706章 阵前遇曹操

袁术拒绝了吕布留宿的好意,回到了下邳城中的万山商会。

他麾下的大将都屯驻在此,安全性有着绝对的保障。

毕竟现在任务还没完成,吕布对自己没有任何忠诚度可言。

如果住在温侯府,万一吕布精神错乱,半夜率兵围杀自己,那就完蛋了。

万山商会的内院中,袁术与戏志才在此秉烛夜谈。

两人泡了一壶香茶,慢条斯理的喝着。

袁术对戏志才夸赞道:

“今日多亏了志才细心谋划。

要是晚上一步,下邳就被曹贼夺取了,吕布也必死无疑。

真是惊险啊!”

戏志才摇着折扇轻笑道:

“曹操的谋主是郭嘉,忠也是对这位老朋友的性格比较了解,才能做出如此谋划。

不过曹操本是主公的好友,主公此时怎么又称其为贼呢?”

“这不是习惯了嘛。

谁让曹阿瞒与本公子为敌来着。”

袁术又喝了一口茶,对戏志才说道:

“今天咱们把曹孟德揍得不轻。

你觉得他会不会就此退兵?”

戏志才反问道:

“主公觉得呢?”

“现在徐州对曹操就是一块鸡肋。

食之无肉,弃之可惜。”

袁术思索道:

“不过曹操这货是个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的主。

他费时费力打了这么久徐州,就这么退了肯定觉得不甘心。

我估计这老家伙肯定要跟咱们再打一场。”

戏志才合扇抱拳道:

“主公洞悉人性,忠佩服。

以忠之见,曹操定会趁着这几天大水弥漫下邳前来猛攻。

过几日水位退去,他就没有任何机会了。”

袁术握拳道:

“他要敢再来,本公子就继续揍他。

年轻时候惯着他,还真以为本公子给他脸了!”

戏志才望着袁术认真的表情,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自家大王跟曹操的关系他是亲眼见证的。

在洛阳的时候确实好得跟穿一条裤子似的。

只可惜在天下大势面前,二人最终还是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翌日晨时,雨过天晴。

曹操亲率大军来下邳城东门叫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木子的北宋生活
木子的北宋生活
笔者用尽量轻松诙谐的文笔,讲述一个普通人在古代的故事,尽量逻辑合理一些,努力不落俗套,大家可以看看试试
凡秀
回到古代当皇子
回到古代当皇子
一朝穿成废物皇子,李准绣口一吐便是半个诗歌盛世,抬手就千古文章,转眸翻云覆雨! 史学家:天下文人加起来不足他半分才气! 皇帝:他竟是皇朝的未来! 将军:他若肯为将,这天下便是我朝江山! 商人:任何行业,他都是霸主!
狗大户
最强兵王闯三国
最强兵王闯三国
张绣重生,誓要报仇雪恨。 这一世,我要诛曹灭刘,我要佳丽三千,我要做那九五至尊。
东一方
大明工业革命,从受封秦王开始!
大明工业革命,从受封秦王开始!
手持燧发枪的大明线列步兵征战四方,打得蒙元、倭国、交趾、西欧各国抱头鼠窜。 燃煤驱动蒸汽战舰纵横七大洋,用坚船利炮轰开了落后的欧洲各国国门。 汽笛呼啸之间,蒸汽火车将一箱箱高品位铁矿从河内运往中原。 大明可以自豪地宣称:倭国为我们生产白银,交趾为我们生产煤铁,南洋为我们生产黄金,斡罗斯是我们的林场,草原上的部落给我们养羊,法兰西是我们的葡萄酒产地,印度是我们的优质棉产区。 这一切都要从朱樉受封秦王
729仓库管理员
锦衣长歌
锦衣长歌
大丈夫当带三尺剑,横行天下,护佑山河。洪武帝却送了常歌一柄匕首。 甲子纪年戊申,旭日东升,大明初立。无数躲在暗处的魑魅魍魉蠢蠢欲动。常歌身披锦衣,化身一柄锋利的匕首,杀恶鬼,护山河。 史书一页页翻过,记述下朱元璋、马秀英、徐达、常遇春、刘伯温一个个响亮的名字。常歌却在史书中不见踪迹——匕首向来只能藏于袖中。 而史书中那些有名的,无名的人或浴血奋战,或殚精竭虑,他们的一生所愿不过四个字——天下太平。
刘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