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当卧底txt

第50章 忽悠黄须

赵宣小心看了眼四周,好在所有人都疯狂的拍杨一清马屁,并没有人注意到他这边。

一把捏住了黄须的手臂,赵宣眼中闪过慑人的光:

“你都知道些什么!?”

黄须布满胡须的脸上微微抽动,

他应该是在微笑,

只是毛太多看不出来。

“你不想被别人知道的我都知道!真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然把那帮老狐狸都玩在手心中!你说如果被那帮太监知道你是杨一清的人...或者让季把总他们知道,你背着他们做的好事...”

赵宣心中一颤...

果然还是被发现了!

太监最恨的不是反贼,而是自诩清流的臣。

比如杨一清。

死太监的人生价值观就是:太监系VS清流。

而反贼是个奇葩,他们恨所有对立面的人。

也可以说只要是皇家正统支持的,反贼们都要反,包括跟着皇家后面吃饭的。

这样才能证明他们反贼的身份。

所以他们的人生公式就是:反贼VS皇家正统及太监及臣武将以及吃皇家饭的等等。

一般人没资格成为反贼,

这是个心理素质、办事能力以及理科甚至体育等等全部都要涉及的行业。

历史上反贼能够成事的很少,毕竟他们给自己的命题

太难了。

回到正题。

虽然赵宣暂时打入了反贼阵营,

但他自认能力出众,一个职业限制了他的发展。

即使赵宣再怎么否认,他已经认了杨一清为师,就已经是清流一系了。

虽说后面很长一段时间清流的危害不比太监差。

但老话说的好,矮子里面拔将军。

人家清流总归还是为了整个国家和人民。

不像太监和反贼,基本都是为了自己。

“你想干什么?”

身后黄须用手指头顶着赵宣的腰子:“我想干什么你不知道?你把我害的这么惨!我要杀了你!”

赵宣心中一寒。

“事已至此,你杀了我有何用?我可以安排你逃出去,躲过锦衣卫的追捕!”

黄须一把揪住了赵宣的腰子:“逃出去还有何用!?偷盗城防图一事败露,大明肯定要和使团讨要说法,使团回去就会杀我全家,你说我回去还有何用!?”

赵宣痛的龇牙咧嘴,眼睛来回看着,看看能不能找到帮手。

不过随即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黄须几乎知道他所有的秘密,

一旦打起来,冲动之下说破他的身份,他赵宣还有活命的机会?

肯定被那帮死老太监一刀砍死!

所以说人就要对自己狠点。

狗急跳墙在赵宣身上

是表现的淋漓尽致。

每当他处于危险的时候,他就开始冒坏水,寻找活命的机会。

比如现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木子的北宋生活
木子的北宋生活
笔者用尽量轻松诙谐的文笔,讲述一个普通人在古代的故事,尽量逻辑合理一些,努力不落俗套,大家可以看看试试
凡秀
回到古代当皇子
回到古代当皇子
一朝穿成废物皇子,李准绣口一吐便是半个诗歌盛世,抬手就千古文章,转眸翻云覆雨! 史学家:天下文人加起来不足他半分才气! 皇帝:他竟是皇朝的未来! 将军:他若肯为将,这天下便是我朝江山! 商人:任何行业,他都是霸主!
狗大户
最强兵王闯三国
最强兵王闯三国
张绣重生,誓要报仇雪恨。 这一世,我要诛曹灭刘,我要佳丽三千,我要做那九五至尊。
东一方
大明工业革命,从受封秦王开始!
大明工业革命,从受封秦王开始!
手持燧发枪的大明线列步兵征战四方,打得蒙元、倭国、交趾、西欧各国抱头鼠窜。 燃煤驱动蒸汽战舰纵横七大洋,用坚船利炮轰开了落后的欧洲各国国门。 汽笛呼啸之间,蒸汽火车将一箱箱高品位铁矿从河内运往中原。 大明可以自豪地宣称:倭国为我们生产白银,交趾为我们生产煤铁,南洋为我们生产黄金,斡罗斯是我们的林场,草原上的部落给我们养羊,法兰西是我们的葡萄酒产地,印度是我们的优质棉产区。 这一切都要从朱樉受封秦王
729仓库管理员
锦衣长歌
锦衣长歌
大丈夫当带三尺剑,横行天下,护佑山河。洪武帝却送了常歌一柄匕首。 甲子纪年戊申,旭日东升,大明初立。无数躲在暗处的魑魅魍魉蠢蠢欲动。常歌身披锦衣,化身一柄锋利的匕首,杀恶鬼,护山河。 史书一页页翻过,记述下朱元璋、马秀英、徐达、常遇春、刘伯温一个个响亮的名字。常歌却在史书中不见踪迹——匕首向来只能藏于袖中。 而史书中那些有名的,无名的人或浴血奋战,或殚精竭虑,他们的一生所愿不过四个字——天下太平。
刘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