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哲就把自己的探望,说成了一次美食探险,真是一个好理由。
那邓心兰也不能闲着,就站起身来问:“那你们想要吃什么,我去买。”
想着给他们做一次大餐,难得来一次。
王俊哲拦住她,不让她出去道:“没事,店里有什么就煮什么吧,反正我爸也该减肉了。”
突然被Q到的王富贵,盯着自己的肚子看,好
像也没很大嘛,现在长得胖,才是富贵的象征好吗?
既然这么说,邓心兰也懒得再走动了,来回一下还得出一身汗,就回来看看有什么菜可以弄。
看着冰上的鱼肉,那倒不如煮一道松鼠桂鱼吧。
她先将今天刚杀的草鱼切成花刀状,往鱼身上撒盐巴,胡椒粉,料酒,在用湿淀粉涂匀。
然后锅中倒油,将鱼放入油锅中炸,至金黄色后捞出。
最后在锅中留一些底油,加入盐巴,糖,醋,再加入西红柿酱,用湿淀粉勾芡,浇在鱼肉上即可。
“哇,小兰姐姐,你又研究出来新菜啊,长得真好看。”
菜一摆上桌面,就让两父子大吃一惊。
虽然王富贵身价很高,见过的世面也不少。
但是没有见过鱼可以这么做。
俩父子也不等邓心兰做下一道菜了,直接就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口感没话可说,外脆里嫩,脆皮里面包裹着细腻,甜甜的鱼肉。
味道则是酸甜可口,和以往的菜系不一样。
还没品尝完这道菜,邓心兰就上了另一道。
“这盘菜就是豆角土豆炖排骨。”
这菜一般是北方人都爱吃的炖菜,但不知道南方人
会不会习惯。
邓心兰用这两个人作为小白鼠,来试试水。
一看就能够知道这道菜用的是老抽上色,豆角也不是原来的青绿色。
已经被酱油给浸湿了,一看就炖的很软烂,土豆更不用说了,筷子一戳就留一个洞。
王富贵想要夹起一块排骨,结果直接就是脱骨了,骨肉分离。
骨头掉进了菜里,筷子上还停留了一大块肉,外面还泛着汤汁。
香味浓郁,肉和菜的味道完全融为了一体,排骨软烂入味。
到嘴里根本没有嚼不动这一说,直接就是嫩滑软烂。
豆角和土豆就更不用说了,连肉都烂了,那菜自然是熟透了。
最后两个人直接就是将这道豆角土豆炖排骨的汤拿来拌饭。
狼吞虎咽的,碗和筷子都拿在手里,不停的往嘴里塞。
在外人看来,这两个人就是已经很久没吃饭了,好不容易吃上了一顿。
但是又看到当时两个人是骑着轿车来的,这想必是镇子上出现的第一辆小轿车吧。
“呃~”王富贵打了一个大嗝,无不显示着他吃的很饱,并且菜很好吃。
王俊哲已经开始上学了,吃饱喝足了,就开始在卖弄自己的为数不多的学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