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
当变成两瓣的巨石栽倒的一刻,在场的看客买家们皆都是咂咂嘴。
没有法师血脉的普通人谁不想试试施法的感觉呢,拥有这柄魔剑就拥有了风的力量。
这一击施展完毕。
那位传奇剑士,蒲公英公会的会长兰斯利就将疾风重新归于剑鞘。
这一幕并不是想买这柄魔剑的买家们想看到的。
虽说能够释放出切割开巨石的风刃已经足够强大了,一把魔剑能有这样的力量绝对是极品,一些没有经过战斗训练的权贵很需要一把这样的武器傍身。
但,在座的很多人都能做到碎开巨石,例如说一位扶着大锤子的光头男人,他们想要更厉害的武器来提升自己。
因此有人就大声开口问了:
“这就是疾风的全部力量吗?”
答案是否定的。
蒲公英公会的会长兰斯利摇头道:
“疾风能呼唤足以媲美风之子力量的风魔法,然而那种力量仅凭这柄剑所剩的魔能无法施展。”
有人又问:
“这把剑该如何恢复魔能?”
兰斯利答道:“以往魔法兵器都是需要放在高纯度的魔能石上蕴养,恢复好一把魔能兵器需要很久。
但现在,诺族人研究出的魔能溶液改善了这一情况。
将疾风浸泡在魔能溶液中,一个月就能恢复全部的力量,从而施展出媲美风之子的法术。
不过那力量我曾使用过一次,就在最近。
因此没有休息好的疾风没办法再次给你们展示。
不过我可以用我的名誉担保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说罢,传奇剑士用拳头擂了一下自己的胸膛。
询问的男人陷进思索。
而那位扶着巨锤的光头男人也想了想。
即使魔能溶液改善了这一状况还是需要一个月才能蕴养好?这也太久了。
他很想要这件武器,因此开口问道:“这也就是说,这柄剑需要泡上一个月的温泉才能用一次喽?”
兰斯利道:“如果你每次使用都要使出疾风的全力,的确是需要蕴养一个月才能使用一次。”
缩在角落里的另一位传奇剑客多默抱着胳膊问道:
“它能作为一柄剑来使用吗?”
兰斯利微笑道:“千万不要拿它来劈树,多默。”
总是喜欢拿树来练剑,并且经常将森林练出一个空缺的多默起身离开了拍卖会。
讲解到现在差不多结束了。
这柄绿水晶剑就是一柄纯粹的魔法兵器,而非传统的剑。
对于一位剑客来说并不能提升剑招的威力,只能让其多出一种攻击的手段。
对自己的剑有足够自信的多默并不需要这种歪路子。
多默考虑的只有提升自己的剑招威力。
其他人想得可就多了。
那群有钱人想想,带出一把美丽至极的佩剑,同时还有着极强的攻击力。
兼顾优雅与实力的佩剑非常适合不需要经常战斗的自己。
那些陷入瓶颈的顶级冒险家也想想,这样一柄美丽至极的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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