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魂传说颗粒旗舰店

第111章 血隐水线虫

众人惊慌失措之时,“嗖嗖嗖”忽然三道破风之声,三支羽箭先后而至,正好射中透明人的两个脚踝,没入地下,另一只则从后脖颈穿出,箭头冒出数寸。

正是树上的姜瞳及时出手。

如此一来倒是令透明人撕咬和行动有些不便。

呼长老似乎也突然惊醒,手握长枪奋力一刺,枪尖朔穿透明人背后的腰部位置,破甲扎入又从前方腰带处透出半截枪尖,不过这次呼长老并未拔出长枪,而是手握一端,只求禁锢住透明人的行动。

然而透明人依旧不管不顾,奋力撕咬兽尸,只是片刻便将兽尸撕咬吞噬一空。

每一块儿血肉进入透明人的喉咙位置,居然还未及滑到腹内也已经变成透明,说不出地诡异。

被钉住的透明人不断挣扎身躯,挥舞双手,透明的头颅带着头盔左顾右盼。

陶世龙、陈二牛早已吓傻,躲在远处木头围栏角落瑟瑟发抖!

林青此时也稍稍镇定下来,绕到另一侧木栏之外,再次从丹田世界拎出一具兽尸,必须做最后一搏,如果还是不行,或许只能请老姐出手了。

既然刀枪不可伤,火焰不可焚,神魂攻击不起作用,现在唯一可以一试的便是用毒。

林青运转体内毒素核心,这是融合了绿鳞蟒和毒蝎之毒的毒素核心,不知道管不管用?

也没空多想,林青右手按在兽尸腹部,向其内脏不断灌入毒气。

几息后,这才罢手。

不敢在兽尸血肉之中灌注毒气,怕万一这透明人还有一些灵智会被识破。

完毕,林青拎着兽尸回到木栏之中,将兽尸扔在了透明人前方地面之上,见到又有血肉,透明人毫不犹豫,再次疯狂撕咬吞噬。

不到一刻钟,大半只兽尸便被吞噬掉,喷溅的地上一片血污碎肉。

然而,正在众人以为透明人会将剩余兽尸也吞噬完之时,突然间,透明人忽然浑身一僵,然后不断颤抖起来。

片刻间,四肢、躯体似乎破碎,洒落一地,透明的头颅也随着头盔滚落在地面。

火光映照之下,从地上的甲胄、头盔之中开始冒出汩汩青绿色透明液体,不断渗入地下。

姜瞳已经从树上跃下,和呼长老等人正欲上前查探,林青急忙大声喝止!

让所有人退到数丈开外,林青自己一个人小心翼翼来到地上的头盔近前,手里握着一截树枝,仔细观察头盔内部。

里面还残留着半头盔的青绿色透明液体,林青断定这些液体中应该正是含了自己之前灌注在兽尸中的毒素。

用树枝轻轻拨动液体,林青发现头盔中本来应该残留的那颗红色丝线缠绕而成小线球已经散开,留下一团松散的暗红色丝线。

用树枝轻轻挑起这团丝线,林青利用神识仔细观察,感觉已经没有任何动静,这丝线像是一条细细的虫子。

虽然线球很小,但是这些丝线很细,如果完全拉直,估计至少有两丈长,现在完全就像一根普通暗红丝线,没有任何生机。

林青将这团丝线用树枝挑到篝火之上,这一次,丝线居然遇火烧,瞬间化作一缕飞灰。

夜色寂静无声,众人安静无语,等了良久,大家才慢慢缓过神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明:从东宫侍读到活着的异姓王
大明:从东宫侍读到活着的异姓王
朝闻道,夕死可矣。早上打听到去你家的道,晚上就弄死你。开局手握“抡语”的徐志道,在大明弘治年间,慢慢的从东宫侍读一步步成长为大明活着的异姓王。凡日月所照,皆为大明疆土。让大明王朝成长为真正的日不落帝国。
青酉
从爆肝熟练度开始,成就无上仙尊
从爆肝熟练度开始,成就无上仙尊
穿越到诡异遍地的修仙世界,成为了没有资源,没有人脉,没有天赋的三无人员的林业有朝一日觉醒熟练度面板。只要认真修炼,就能增长熟练度,提升修为境界。不仅能肝法术,还能强化法术,提升威力!对于他人宛如天书的上古法术,林业却是信手拈来。小小的种田法术,能被林业玩成神技。终于靠着一门门的圆满法术,林业一步步靠着长生之路走去。
小白啊
剑仙无敌
剑仙无敌
以杀证道,以血祭魂!昔年至尊重生三百年后,修无上神诀,掌无上神力,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不败传说!杀,就杀个尸横遍野,战,就战个天崩地裂!我以我血铸长生!
勤劳的蜜蜂
瘟疫年,我拯救了和亲公主,女友急了
瘟疫年,我拯救了和亲公主,女友急了
【连通古今+瘟疫年+囤货+鉴宝】穆九哲发现药铺外的杏林很怪异,神奇的能连通古今,跨越两千年。结识一位待和亲的公主。皇帝昏庸,听信谗言,认为瘟疫乃上天灾祸,京城百万人民一夜死伤半数。偶染疾病的公主为了解救百姓,四处寻医,企图舍身作为筹码嫁入西齐国,换取物资药品拯救南汉子民。穆九哲拿出柜台中的药,愤怒一摔,可以!但是不准和亲!他囤积大量物资,赈济灾民。当他被亲叔叔诓骗,准备将爷爷留下的唯一药铺卖掉。公
想世界的小修仙
天地不仁,我以恶为食
天地不仁,我以恶为食
穿越,克苏鲁,另类修行,不无脑,不爽文,不套路。宅男沈怀念穿越成一名富家公子哥,有着花不尽的钱财,还有一位美艳的娇妻,眼看着就要屌丝逆袭。可还未等他高兴,一个很平常的中午来了。“少爷好诱人!”下人目光贪婪。...............“相公,奴家好饿!”女人舔舐着鲜红的唇瓣。.............”儿子,爹要修行需要你这味血肉大药!”便宜老爹更是直白。...............“尼玛,毁
初夏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