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次睁起眼睛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点钟。
我拿出手机,并没有郑宇发来的任何消息,于是便自己给他打了一通电话。
“下班了吗?我让你办的事怎么样了。”
“快下班了,打听到了一点,这样吧,你先去海云之南,我离得近,差不多二十分钟到。”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阵敲键盘的声音。
“好的,我先过去,希望你能拿出点好东西。”
挂了电话,我背上了吉他,打了辆车,朝着海云之南而去。
海云之南是一间平民消费的酒吧,在广州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一瓶百威啤酒10块钱的定价,愣生生在这里坚强地存活了下来。
我不知道老板是否能有盈利,只知道那也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他经常坐在客人中间,和他们天南地北地聊,却几乎从来不谈自己的事,然后时不时地送上半打酒。
真真正正应了那句:“我有酒,你有故事吗?”
一会,我便到了海云之南,挑了个离门口近的位置坐了下来。
这会才七点多,熙熙攘攘的上班族大军很多还没有忙完手头的工作。
什么朝九晚五,在这座城市并不存在,起码在一大半以上的人身上不存在,他们要为他们的未来战斗到夜晚,甚至是深夜。
今天我算是脱离了苦海了,去他妈的未来,此刻我没心思去想。
夜生活还没开始,酒吧的人也没有多少。
我盯着门口,等待着。
没一会,郑宇便到了,跟在他后面的还有一个长相清纯,带着黑色镜框的女孩。
“陆晨,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张婷。”
我看着张婷,示意她坐下。
张婷,我的大学同学,宅女一个,郑宇的女朋友,陪着张宇度过了四年的大学生涯,然后一起到同个公司上班。
苦难似乎在他们身上找不到攻击的地方,或者他们感情之深足以击碎了所有的不如意。
我本该过着这样的生活,我以为我的那个也是一个张婷,可突然有一天她告诉我,她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女巫。
张婷说道:“郑宇跟我说了今天的事,你不介意我跟着来吧。”
“当然,这么说就见外了,咱们多少年的同学了,没事多点跟郑宇出来聚聚。”
说完,我盯着郑宇,对他抬了下头,示意他先说正事。
“待会再说,先吃饭,真的,陆晨,三年了,你不要在乎多一顿饭的时间。”
郑宇说着扫起了桌上的二维码,点起了东西。
不一会,服务员便送来了小吃和啤酒。
我打开一瓶啤酒,倒了三杯,递给正在卿卿我我相互喂着东西的郑宇和张婷。
“你们两个是来撒狗粮的吗?”
“陆晨,你吃吗?我包里有一包,买给我家处长的,你要是吃的话给你,回去我再买一包好了。”
“处长”是他们家养的一条狗,取名“处长”,我不知道这个名字从何而来,只知道当初是郑宇取的名字。
刚开始张婷好像不乐意,可经不住郑宇喊多了,张婷喊别的那条拉布拉多没有搭理她。既然狗都喜欢这个名字,那张婷也没必要逆天改名。
我看着张婷开玩笑道:
“留着吧,哪天我真的没饭吃了,去你家狗盆里跟它抢,希望到时候你们放点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