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真高啊,原来有这么一招。不过,还是手下留情了。”
巫奴佩服地说道。
感觉主人太阴险了。
“唉,我真不想失去林冲那个二货兄弟。你没发现,我没什么真心朋友?”
李峰有些失落地说道。
“大巫时代,血巫大人除了巫奴和血奴,就是猛宠和手下。”
巫奴低声说道。
“别说的那么冷酷无情,我可是把你,当朋友对待的。”
李峰低声说道。
“主人,奴觉得应该去偷袭那群老头子。杀掉一两个,应该不成问题。他们的心头血,可是宝贝。”
巫奴错开了话题。
有情义的主人,更坑!
“没那么简单,年老成精的家伙,保命手段肯定不少,更有拼死一击的绝招。所以刚才我宁可选择枪林弹雨,也不冲上去,和老家伙们硬拼。懂了吧?现在应该先找车队,切断他们的补给和退路,才能乱了他们的阵脚。我们才有机会。”
李峰低声说道。
脱掉破破烂烂的外衣。
把兜里东西掏出来,全放进密码箱。
拎起密码箱检查了一遍,完好无损。
真是个好东西。
不但能装物品,还能当盾牌,逼急了还能砸人。
“主人,你好像
生来就是打仗的。”
巫奴忍不住说道。
“别拍马屁,古看多了,都会应战。这个方向,能找到你说的车队吧?”
李峰低声问道。
很庆幸没少看历史。
很多兵法故事,更是信手拈来。
“就在前面,没有法术高手,只有十几个,拿着武器的普通人类。”
巫奴说道。
这时,李峰也看到前面灯光闪烁。
不由精神一震。
“主人,全杀了吧,他们是敌人!”
巫奴已经化作翻腾的血雾。
里面隐约有个可怕的黑色骷髅。
“去吧,帮我把他们的心头血取来。”
李峰低声说道。
已经和这些人对上了,没必要仁慈。
血雾兴奋的翻滚而去。
巫奴的幻术对付普通人,无往不利。
一阵响亮枪声,在黑夜里传出很远。
自己人相互射杀。
刚才巫奴在几位老爷子面前,可不敢露出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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