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钱,以后我和老贺都离开了,警局里没人给你撑腰了,你小子搞钱的时候小心点。”
听到钱字,郑迁的精神一振,强压下脑海里针扎般的头痛。
“沈叔,你这话就没道理了,虽然我常进局子,可是每次我都是有道理的,刑法我都能倒背如流。我不过是在为阳城惩奸除恶的同时,搞一点小钱钱,核不核理?合情合理。”
沈警官苦笑一声,“我是怕你小子进局子的频率太高,警局的兄弟们忍不住打你一顿。”
郑迁揉了揉下巴,想起每次自己进去时那些警局里的兄弟们有些带着怨气的眼神。
“沈叔说的有道理,看来以后不能小打小闹了,要做,就做个大的。”
沈警官笑了笑,郑迁还是那个死认钱的挣钱,那就挺好嘛。
他相信这小子还是有分寸的,毕竟,这小子是个几乎每天都入局子,却能够不止每次都全身而退,还能从中捞一把的狠人。
他最喜欢的就是这小子身上那股朝气,估计贺远也是。
至于郑迁说的那些要搞大事的话,他就只当没听见了。
毕竟,马上就要调职了,就算到时候局子里出了什么事,也和他没关系了嘛。
丝毫不慌,甚至他还有些想笑。
平日里鸡毛蒜皮的小事,仔细想想,其实也挺有意思。
“小钱,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你也能成为一个觉醒者,以后你会怎么样?”
郑迁抓着头发,缓解头痛,“没想过,现在的日子就挺好,每天调戏调戏同学,为阳城除暴安良,还能顺手赚些小钱,我还是很知足的。”
说到小钱时,他加重了语气。
“不过万一真的成了觉醒者的话,那我就要挣大钱,以后吃泡面吃两桶,一桶加鸡蛋,一桶加火腿,喝酸奶再也不用舔瓶盖。”
以后脚踩小甜甜,拳打傻富贵儿,让他们知道谁才是阳城第一首富。”
沈警官点了点头,“不错,有志向。不忘初心,厉害的,厉害的。”
………
深夜,晨宏公寓,211号。
有些破旧的桌上摆着一桶泡面,红烧牛肉的香气从纸桶里不断向上飘扬,清香而迷人。
郑迁闭着眼,神识沉入到脑海之中,那本古还在。
只是悬浮在他的脑海之中,一动不动。
从放学开始,郑迁和它已经沟通了三个小时,不论他怎么在脑海里呼唤,这本就是一动不动。
一本无字,没有想象中的白胡子老爷爷,没有闪闪发光的金手指。
果然他是天生的穷命。
他不再挣扎,开始一边吃着泡面,一边摊开桌子上的笔记本,开始了一天之中最重要的写日记工作。
他从小就喜欢写日记,人脑子再好使,也会有忘记的时候,可写下来就不同了, 他能反复看,直到倒背如流。
他面色神圣,每天写日记的时候才是他一天中最郑重的时刻。
深夜的灯火下,少年挑灯记账。
多么温馨而励志的画面。
深夜,郑迁已经入睡,嘴角流着口水。
梦里他穿金戴银,带着数百兄弟,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砍砍杀杀。
他脑海里的那本古微微晃动。
有人轻声开口,嗓音温淳。
“独我一人,比肩神明,不如人间,亮起心灯盏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