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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殿议(下)

“郑迟坤,你是吏部部长,你先说说看。”宋杰点名道。

“回禀王上,臣觉得往圣绝学是诸子百家之学,是洞察万物之道法,皆源于易,天皇氏创《连山》,地皇氏作《归藏》,周王演《周易》,是先圣之学,老子继之有《道德经》,仲尼续作《春秋》定六经,《墨子》、《韩非子》集术之大成,《吕氏春秋》、《淮南子》启阴阳之说而兼儒墨,合名法,后又兵家诸法问世,医家救人,佛家渡人。”

“我华夏之绝学可谓如繁星之浩渺,不胜枚举,横渠先生这话之意,是鼓励我辈众人当勤于学识,要做六经所未载,前圣所未言之事,其实是劝学之语。”

“王上,您今日所问,可是有劝学之意?”郑迟坤道。

“嗯,是,也不是。”宋杰微微一笑道。

郑迟坤不是那种擅于揣摩上意之人,不过学识和人品倒是没得说,梁尚君选女婿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听到宋杰的回答,郑迟坤只是微微一愣,然后便躬身一揖,回到自己的位子站定。

“刚才郑部长说了前半部分,我华夏的绝学如天上繁星,灿若银河,却都有一个根,便是《易经》,黄老之学也好,孔孟之道也罢,亦或是诸子百家,皆源于易。”

“易便是自然,是天道,是诸法之源,也是无穷无尽的变化和定数,老师,孤所言可对?”宋杰解释一番后,想梁尚君问道。

“回王上,正是如此。”梁尚君回答道。

“既是如此,那道家之易是黄老的说辞,儒家之易是孔孟的解释,诸子百家皆可解释易之理,只要说得有理便是学问,便是道理。”

“由此孤是不是可以认为,只要是实用之理便可认为是易之表象,可以为术,进而为道,那名孤再问一句,这天地是因何而生,人因何而来?”宋杰又问道,然后看向梁尚君。

“易之道始于一,是为太极,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此为二仪,阴阳合和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风俗通义》中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縆人也。”

“不过老臣觉得,人乃万物之灵,当是天地生,女娲作人之说多有牵强之意。”梁尚君答道。

“老师此言甚是有理,人生天地间,是伴随天地而生,却是万物之灵,不过诸位可有想过人为何是万物之灵?”宋杰自问自答道。

“若要相比较,人之凶猛不如山中猛虎,不过人可一枪解决,巨不过象也,人可驯之,游不过海中鲨,可结网捕之,因何?皆是因人有灵智,懂协作之道,善做工具以使之,故人之源于天地,而霸于天地,是为天演之结果。”

“山中荒原多有狼群,然每每为一顿吃食所困,即便对于同伴也露出獠牙,而家中之犬,常有饱食之时,不过是驯化之狼,成了犬,因其自择而随人居,也是因犬主动适应演化之果。”

“如此之事,也见于各禽畜,若人不驯之,它们还在山间草原各自觅食,恐有被饿狼猛虎捕食之虞,驯化之后,便有人保护,或食其肉,或耕田拉货,各有所用,这时人有意驯化之结果。”

“《山海经》中有载千万种之物,为何如今寥寥,孤认为,古之天地有万物存之,或有飞龙火凤,或有擎天巨兽,而今单单只见人存于世,主宰着大地,缘何?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罢了。”

宋杰端坐于交椅之上,侃侃而谈。

其实宋杰如此说是要引出更深一层的意思,就是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然后引导大家思考我们将到哪里去。

而关于我们是谁,我们从从哪里来,他告诉众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观,也就是对进化论的是想,他举了几个例子,如狗是自我演化的代表,牲畜是人类驯化的代表。

之所以兜这么一大圈,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要让这个时代的人接受后世的一些基本思想,那就必须引导人们接受与之相对应的三观,而且是用他们能够听得懂的道理去引导,这个过程不能太急,要举例子,讲事实。

只有一批三观与他相近的人,才能够按照宋杰的思路去治国理政,才能让这个社会的思想进步。

而由达尔进化论演变而来的天演论是最为切合古人思维的一种自然观,是世界观的基础,天演论的思想暗合易经和道家的基本思想,由此为切入点在宋杰看来再合适不过。

“王上的见识非凡,老臣佩服不已,王上今日所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确实符合天地之道,万物演化之理,老臣建议,可由今科进士组成翰林院,记录下王上所言,名为《上训》,并分发到各州县官员和各官学学子手上,作为科考之内容。”梁尚君这下总算弄懂宋杰的意思了,原来这位王上是想立言,以教化万民。

不过今日宋杰所言还真让梁尚君等人刮目相看,至少之前的典籍中还没有出现过宋杰说的这些话。

听到梁尚君如此说,宋杰心中顿时乐开了花,看来还是老梁懂他他啊,不过这时也不能表现得太过露骨,于是宋杰只是笑了笑说道:“老师言重了,孤今日不过是因为明教问题对宗教之事有所感触,说了说自己学习的经典后的感悟,这里少不了老师的教诲啊。”

“至于编是一定要有的,不过不能叫《上训》,孤还没有那般厚颜,孤之意是可让大家多研究古今圣人之绝学,求实求新,多想出利万民之策,今日之言不过是抛砖引玉罢了。”

“刚才老师所言甚是,可将今科进士先编入翰林院中,先行编的差事,若有优异者可放外官,或是进入各部之中。”

宋杰这么一说便决定了这些进士的去处,先编,或者说是先给宋杰立言,干得好的便可去地方或各部做官,要是干得不好,呵呵,那就继续编吧。

接下来宋杰终于同意讨论立法之事,需要讨论的律法条陈,梁尚君和各部部长早已拟好,只等一条条列出让众人讨论,最后由宋杰拍板决定就行了。

自古立法的原则便是要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具有强烈的阶级属性,而现在华国的统治阶级是以宋氏集团为首的官僚,以及依附于他们的大商帮和大地主,因此这部法律的核心便是鼓励工商业,发展农业。

值得一提的是,梁尚君等人提出的条陈中特别增加了技术工人和军人的权利和待遇,这是优于这个时代的产物。

殿中的百官绝大多数家中都有一些工商业,或者正想从事工商业,因此对条陈中的内容没有太大的异议。

于是在华国乾元二年三月,华国第一部法律《乾元法典》出台,不过这部法典总体来说比较粗略,继承了《唐六典》的立法原则,又有着《宋刑统》和《续降制》、《皇统制》的痕迹,同时也延续了君王的个人敕令的惯例,体现出王权对立法的绝对控制。

华国立国后必须要有一部行至全境的律法,否则便会出现司法的混乱,不利于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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