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女儿控的女儿

第五章 准备

江柔也说不下去了,只好默默低下头老实吃饭。

——

晚上天黑,两人躺在床上。

男人一只胳膊压在脑袋下,身体仰躺着,不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经过这一天,江柔已经不怎么怕他了,反正他不会打人,也不会吃了她,怕也没用。

江柔侧躺在旁边,也不管他,自娱自乐的摸着肚子跟里面的小家伙玩,轻声哄道:“再踢一下。”

里面的小家伙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还真的再踢了一下。

江柔忍不住笑了,继续轻轻摸着,让她继续踢。

小家伙这次没踢了,但在肚子里活泼翻了个身,小手还在她肚皮上顶了一下,有些痒。

旁边男人突然偏过头看了一眼,看着她笑得眉眼弯弯,难得开口问了一句,“儿子踢你了?”

江柔抬起脸看他,脸上神情有些怪异,“你喜欢儿子?”

男人淡淡瞥了她一眼,没说话,但脸上的神情就差直白告诉她,这不是说废话吗?

他将视线落到江柔肚子上,素来淡漠的眸子也跟着温柔了一些,“肯定是儿子,那么活泼。”

江柔摸了摸肚子,一时不说话,但心里不屑。

也不知道是谁上辈子给女儿编辫子、买许多小裙子,还为了给女儿报仇,过了十几年逃亡的生活也没想过放弃。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江柔也没反驳,还很认真的点点头,“对,是儿子。”

“唔”

男人含糊应了一声,似乎满意了。

还难得的多说了一句,“过几天我出门挣钱,两个月后回来。”

江柔再次抬眼看他,男人已经翻过身去将灯关了,屋子里突然陷入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了。

看着人黑漆漆的背影,将冒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

第二天,江柔看到了黎宵那个继父儿子,何华。

人是下午来的,手上拎着一些蔬菜,站在院子门口笑得一脸温和模样。

他比黎宵还大几岁,复读了三年,今年是第四年,据曾经去过黎宵老家的刑警大哥说,这人后来考上了师范大学,不过运气不怎么好,毕业工作后被一个怀孕的女人找上门,丢了工作和未婚妻,随后找的工作也处处不顺,最后回到老家县城当出租车司机,勉强户口。

那刑警大哥说,这人嘴里没一句实话,虚伪的不行,还感慨说一个孩子的成长环境真是太重要了。因为黎宵这个案子,他对自家两个小孩的教育都重视了起来,平时工作再忙也抽出时间打电话给他们。

江柔看着面前白白高高的男生,在这么个人均皮肤发黄、营养不良的年代,他能长得这么白净健康,可见生活是很舒坦的。

他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不过长得很一般,小小的单眼皮,眼尾下坠,眼距略宽,嘴巴还有点大,架一副金丝边眼镜,剪了一个清爽的青年头,身上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和黑色长裤,显露几分读人的斯气质。

他将用稻草绑着的菜递给江柔,“这是妈今天没卖完的菜,我拿了一些过来给你们,听说阿宵最近又打架进局子里了,你跟他好好说说,妈年纪大了,别总是不懂事让她操心。”

江柔看着人,心里忍不住鼓掌。

要不是有以前刑警大哥的提醒,她真心觉得这家伙像个好人。

何华朝院子里看了一眼,问了一句,“阿宵人呢?”

江柔:“出去了。”

男人脸上闪过一丝无奈,“算了,那我先走了,不然看到我又生气。”

还叹了口气,然后朝江柔温和笑笑。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个包容疼爱弟弟的好兄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李世民与魏征
李世民与魏征
世民从秦王到皇帝的俩个月,经历了人生最复杂的心路历程,积极面对,才可以笑傲人生,网罗人才,收纳天下,转瞬间活成了千古一帝。本书不是穿越小说,不存在任何现代武器,也与爽文无关。慢慢细述初唐最纠结的一段历史。
绯绯浅浅
烽火男儿行
烽火男儿行
历时三个月的淞沪抗战尸横遍野血流成河,30万冤魂让整个南京城披上血色,徐州会战、武汉保卫战也是英魂遍地尸骨累累。年轻的懵懂学生唐城和国军连长的一次偶遇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为了心中的信义,唐城踏上了漫漫征程,从一个战场新兵逐渐成为一个被老兵们称呼为长命鬼的百战老兵。 杀 勇似猛虎胆似铁 战 不破敌阵誓不还 谨以此书缅怀献身家国的英灵们 英魂永在 国魂长存
锋利的柴刀
遗忘国度之秘银王座
遗忘国度之秘银王座
(这是一本纯正的魔幻冒险网游,不是同人也不是穿越,请不要被书名误导……) 穿过美丽的巨龙海岸,混迹于危险繁忙的港口城市西门,又在群贼横行的海盗群岛上三进三出——刀斩石像鬼,剑刺灵窃怪,方奕的足迹早已遍布坠星海,成为吟游诗人竞相传唱的盗贼传奇。 只是每当独自回想有泪有笑的奋斗历程,惊险刺激的冒险生涯,自己心中的那份挚爱到底在那里? 你想象不到的恐怖怪物,眼花缭乱的传奇装备,当然还有和一群损友的热血沸
魔法飞蛋
不死魔皇
不死魔皇
饭桶小猪
绝世高手调教大宋
绝世高手调教大宋
一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