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族人就不会总是为吃穿发愁。
“好,”阿英婶婶干脆地答应下来,“小芝,你尽管去尝试吧,反正这日子再难过也难不过现在了。”
想到她的外孙女,她妈妈已经没有奶了,大人没得吃,哪里会有奶,现在都是跟外族人用药材换取米,熬一些米油给孩子吃。
三个月大的娃娃啊,瘦得脸只有半张手掌大,怎么不可怜呢。
……
姜姬芝带着竹遛的时候,看见家里灯火通明,有人在家等我,一想到这里,脚步都快了几步。
“叶时禹,你瞅,我给你带了什么。”姜姬芝摇晃着手里的吃食,铃铛“丁玲当啦”作响,烛光下,她身姿修长,迈着轻盈的步伐走了过来,笑容甜美的她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魅力,吸引着周围的目光。她的小巧脚步在地面上轻轻落下,犹如花瓣飘落,给人一种温柔而舒适的感觉。
叶时禹内心深处涌动着难以遏制的情绪,无数个念头在心中闪现,却是毫无头绪,心中一片惆怅。他早就知道她带回来的时候,是一种烤肉,不过看着她满脸开怀,还是忍不住配合道:“是什么啊。”
“啦啦啦,”姜姬芝当即就把吃食放在桌子上,示意他去看:“是竹遛哦,可难找了,也就阿英婶婶有这个本事能够抓到呀。”
“阿英婶婶?”叶时禹意味不明地重复着。
“就是我的苗族阿婶,她们不喜欢外族人,所以我就没带你去了。”姜姬芝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那笑意轻轻荡漾的唇角,蕴含着清泉般的明澈之色,坦荡道:“没事,我这不是给你带好吃的回来了吗?你快趁热吃吧,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等到叶时禹把东西吃完了,冷不丁的,姜姬芝问了一句:“叶时禹,你们大良人最喜欢什么呀?”
叶时禹把嘴里的最后一口咽下,下意识地防备着,嘴角犹带着笑,却做出一副憾然神色,“大良人所喜欢的物事皆有不同,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大良国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姜姬芝好似不懂他怎么说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回答,摇晃着腿,铃铛声轻响:“嗨呀,知道你爱国,我就是想问问你们大良国什么东西比较好卖。”
边说着,边晃了晃脖子,满是希望:“我好想有好多钱啊,数不尽花不完的钱。”
叶时禹沉吟了下,没有去问她为什么这么想要钱,轻敲了两下,好似随意道:“倘若你方便的话,可以带我去看看你们这边的集市,一般来说,整个集市货源最全,有什么需要的资源也比较容易找到。”
他没有说的是,集市浑水摸鱼,也最适合传递信息。部队里的用来传递信息的那只鸽子已经被吃了,迄今为止,没有再发现大良那边的鸽子。
所以,在那边看来,自己消失了很长时间,必须抓紧时机进行联络。
来到了集市以后,叶时禹才发现,居然真的有这么奇怪的地方,从路边往远处绵延起伏,简陋至极的栖身之所,是用破布、碎纸片、芦苇草席与竹子简单搭成,一个紧挨一个,挤在一块,狭窄曲折的小巷穿行其间。
卖的东西奇怪,大都是在卖虫子的。还有少许卖水果,鲜花的。要是在京城,这鲜花早就卖出去了,在这里,没有人有那种闲情。被太阳晒得有些奄奄的,红色的玫瑰肉眼可见的颓败。
叶时禹感觉喉咙有些干,跟着姜姬芝来回走了一遍,在一家当铺的时候,装作好奇,进去。
姜姬芝一副不理解的样子,按照常人所想的,都已经没有什么钱了,身上也没什么东西了,进去当铺做什么。
面对姜姬芝的疑惑,叶时禹暗自咬牙,从兜里掏出一块玉佩,做工不是很好,甚至还有点粗糙。叶时禹不舍得摸了摸玉佩,好一会儿才收回视线,语气平和:“我这还有一块玉佩,拿去当了,也能换点银钱回来。”
姜姬芝见到他神态,就知道是他的心爱之物,不理解地问道:“这是你所珍重的,对吧?既然舍不得,就不要拿去当了。”
“没有。”叶时禹敛眸几瞬,急急说道,随即反应过来,自己说话的语气不对,又修饰性说道:“等到之后有钱了我就能赎买回来,你别担心了。”
谁担心了。
不过,眼见叶时禹跟一只淋了雨的大猫一样,不由有些不忍,一副好吧,我知道你在难过,你在说谎,我就不拆穿你了。
叶时禹见了,气笑了,唇边的笑容渐盛,连眼角眉梢都不可抑制地流露出笑意,却不说话,这小家伙,鬼灵精怪的。不过,难免,心里有了几分慰贴。
“当铺老板,”叶时禹将那块玉佩小心翼翼得放在上面,“你们这里可有一把好剑,需要十载的时间去锻炼。”
胖乎乎的当铺老板,眯了眯眼,本来就小的眼睛,这下更加不能看了,“十年磨一剑,确实是佳话。”
“霜刃未曾试,不知故人是否安好。”叶时禹好似只是随口感叹了一句,示意老板看玉佩:“这玉佩,我只活当,最多当个一月时间,老板可要保管好,千万别弄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