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厚重的宽阔帽檐,一双中世纪的皮鞋踩在了地面上,明杖握在手中。
杀戮交响曲正在进行。
扭头的窃贼脖子上猛地炸开了血花,脑袋的位置被一朵盛放的猩红玫瑰取代;惊恐地朝着血月跑去,然后惨叫着坠下断崖。
嘎嘎的鸦啼声当中,高大的绅士仰头看着绞刑架,滴滴答答的血液往下流,粗大的手指关节握住了明杖,发出了啧啧啧可惜的叹息声:“一只,一只可怜的老鼠。”
声音如同大提琴一般悦耳、动人。
但是杀戮还在继续。
皮鞋所过之处,血花迸溅。
修长的指骨不停转动着那枚玫瑰骷髅戒指。
沉睡的坟墓被唤醒,血花迸溅之处,墓碑下的骷髅们纷纷揭棺而起。
从地下爬出来的骷髅狂喜、尖叫着。
“哦,活过来了!”
“伟大的安德烈大公!伟大的玫瑰公爵!”
骷髅们前赴后继地爬过去狂吻他的鞋尖:“公爵,公爵!”
血月之下,群魔乱舞。
“现在是什么年代,孔雀花王朝,拜占占时代?”
“国王是哪一位,亨利四十七世么?”
“伟大的玫瑰公爵会带领我们回到地面,重建亡灵帝国!”
“艾德琳呢?大公忠实的仆人呢?”
……
“好了、好了,诸位,安静。”
明杖被鲜血浸透,大公依靠在了墓碑上,慢条斯理地抽出一条洁白丝绸丝巾。
只可惜还没擦,古老而脆弱的丝巾就在空气中迅速氧化,变成一缕白色烟雾。
“大公!用我的!”
“用我的!”
骷髅们纷纷前赴后继、殷勤地伸出骨感的手,有的递上自己陪葬的裹尸布、有的撕开了身上唯一的衣服,有的骷髅递上了……看上去像是内衣或者口水巾的东西。
皮鞋踹开了一只试图借着递东西的掩饰啃他皮鞋的骷髅。
随手扯过来身后吊死窃贼的衣服,擦了擦明杖。
公爵是一具非常高大的男性骨架,比这里所有的骷髅都要大上一号,骨头圆润而粗大,可以想象生前是个怎样高大狂野的绅士——就算是骨架,看上去也比其他骨头要英俊一些。
没讨好到公爵的骷髅们悻悻地退下。不过,很快,不远处
有个小骷髅兴奋道:“找到了
大公的头盖骨在这包袱里!”
公爵接过自己的头骨
用那只戴着玫瑰戒指的大手
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头骨。
然而粗大手指摩挲头骨的动作一顿:
完美的头盖骨上
被磕掉了一块碎片!
大公把自己的头盖骨
平静地安了回去。
山雨欲来。
沸腾狂欢的骷髅们突然安静了下来。
大公捏紧明杖站起来
皮鞋来到了断崖边
俯视着下面的落日山谷。
红眼乌鸦扑簌簌飞向天地
有幸运的窃贼侥幸逃跑!
他们在惊慌中跑掉了三五个
手里拿着头骨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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