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意料之外的“客人” (第22页)
几年之后,梦想没找到,被社会毒打的遍体鳞伤回来了,也不出去工作,天天扛着录音机当该溜子,走到哪儿跳到哪儿,整天不是唱卡拉k,就是和狐朋狗友鬼混。
当然,那个年代城里的年轻人都是这样,就是混。
因为长的好看,说话又好听,所以把家境优渥的舅妈娶到手,结婚后确实收心了几年,但舅妈生下表哥后,他很快就原形毕露。
整天游手好闲,反正不工作,就是玩。
“元子,有没有想舅舅?”舅舅看到自己的衣钵传人,非常开心。
舅舅喜欢唱跳ra,最喜欢的歌曲是“呦呦切克闹,煎饼果子来一套”,并会配上自创的舞蹈。
家里除了张元清,没人愿意陪他说唱尬舞。
所以舅舅很重视张元清,视他为衣钵传人。
“舅妈!”张元清打了个招呼,然后敷衍的回应了一下舅舅。
“舅舅给你带了礼物回来。”舅舅说。
“哦,我的舅舅,您终于回来了,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呢,如果你提前告诉我,我一定去机场接您,上帝会为我作证的。”
张元清态度大转弯,以表达自己强烈的情绪。
舅甥俩大笑着握手,碰肩,舅舅搂着衣钵传人的肩膀入座:
“元子啊,我最近在外国旅游,特意去和黑猩猩学了说唱技巧,我们应该在唱歌的时候,加入弹舌和抖嘴唇,这样会显得更有气势......”
弹舌我知道,抖嘴唇是什么鬼......张元清瞠目结舌:“厉害啊,不愧是我舅舅,天赋惊人,舅舅我最近缺零花钱。”
“小意思,你舅妈有钱,回头我让她给你。”
不多时,表哥和外婆把最后的几叠菜端上来,招呼大家吃饭。
“小姨怎么没回来啊。”张元清问。
“说医院有点事,晚点回来。”外婆回了一句。
舅舅挑起眉头,嘿嘿道:“医院有事?是不是和男朋友约会了。”
外婆嗤笑一声:“那我真谢天谢地了。看她那样子,不到30岁是不会嫁人的,现在年轻人怎么回事,一个两个的都不想结婚。”
外婆对这个世道很不满。
舅舅就说:“说起来,元均也还单身呢,元均啊,改天把男朋友带回来让爸瞅瞅。”
严肃稳重的表哥一愣:“什么?”
舅舅耸耸肩,“你都30了,还没有女朋友,那爸只能期待男朋友了。”
话刚说完,外婆撸起袖子要手刃舅舅。
“妈,妈,我开玩笑呢。”舅舅连忙制止,“您怎么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现在都流行组男,年轻人很喜欢这一套。”
舅妈低头吃饭,不说话。
她和婆婆关系并不好,世上本就鲜有关系和睦的婆媳。
外婆脾气暴躁,舅妈性格强势,一个嫌儿媳妇不会干家务,一个嫌婆婆多管闲事。
在张元清还小的时候,舅妈和外婆经常吵架,逢着她俩闹起来,小姨就嗑着瓜子在旁看戏。
张元清则在旁边劝架,一边说伱们不要再吵了啦,一边从小姨手里接过瓜子。
表哥通常是一边做作业,一边嗑小姨的瓜子。
现在舅妈已经过了年轻气盛的时候,懒得再和婆婆闹,但关系始终不冷不热。
这时,表哥看了过来,道:“听说你们学校今天出事了?”
“啊?我不知道,我很早就回来睡觉了.....”张元清装聋作哑。
外婆忙问是什么事,陈元均简单解释一局,外婆听说有犯罪分子潜入学校,对这个世道更加不满了。
正说着,防盗门传来“滴”的声响,接着把手被拧开。
坐在末座,靠近玄关的张元清侧头一看,是小姨回来了。
小姨今天的装扮是斜肩镂空毛衣,露出浑圆白皙的香肩,里面配一件黑色小背心,裤子是春夏款的浅白色牛仔裤,脚上一双小白鞋。
张元清目光停留在她小腿位置,眸子顿时一凝。
江玉饵的小腿上,挂着一个圆润的小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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